刚刚进入今年第二季度,厦门楼市就迎来一个“下马威”,上周厦门住宅成交量环比大跌近七成。与此同时,上周厦门住宅均价环比上涨7.22%,达14662元/平方米。(4月12日东南网)
出现这种现象,直接导致有价无市,使得有条件购买的依旧买不起,能买得起的却不能购买,这是多次行政干预房地产市场的的结果。房地产市场的走向,还要看房地产商和调控政策继续博弈,还没有到胜负判明的地步。
在中央的严令下,各地陆续出台了当地特点的“限购令”,尽管五花八门,但多少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一种效应,那就是对房地产成交量的直接作用,但是这种变化并不是真的改变市场供求关系,而是人为的压制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显现。因此对高房价的杀伤力有限。
推高房价逐步上升的直接动因,是需求的刚性推动。但是这个“需求”不是基本居住意义上的需求表现,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把房地产作为投资和保值的目标,因此对利益的的追求,超过了对居住的追求。要使房价平稳、与居民收入相适应,满足居民“住有所居”的居住要求,就得从根本上改善依附在房地产身上的投资功能。
要改变将这个现状,一条路是加大廉租房和经济实用建设,扩大供给;另一方面就是对高价房地产的命脉,其资金链条上动刀子,从金融、税收上加大砝码,迫使高档住房的供应减少,持有成本加大,从根本上改变其供求关系。从而使整个房地产市场趋于正常的平稳发展。遗憾的是我们还不善于、更是投鼠忌器,在这方面的动作顾虑重重。
温家宝总理在浙江调研再次指出:“住房供应和房价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怎么负起责任,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同频共振,在房地产商资金链条上多做文章、做足文章,借着十二五调低经济发展速度的良好时机,彻底改变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真正用市场之手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