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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染色馒头”想到“人血馒头”
www.fjnet.cn 2011-04-13 16:44  张玉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1日央视《消费主张》栏目对上海华联等超市涉嫌销售染色馒头的事件进行了报道,称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涉嫌将白面染色制成的馒头,在上海华联等多家超市销售。报道播出后,上海工商部门连夜采取了应对措施,组织相关企业自查,并已经发现了涉嫌染色处理的馒头。(4月12日《东方早报》)

从专家为“可燃烧的面条”释疑,到媒体对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曝光,再到央视对上海华联等超市涉嫌销售“染色馒头”事件的报道,国人对食品安全问题越发感到忧心忡忡和危机四伏。毕竟,民以食为天,猪肉、面条、馒头可是咱老百姓日常餐桌上的“老三件”呀,如果连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主打食品质量都难以保障,真不知道中国人的日子还怎么过。

目前,上海工商部门已连夜采取应对措施,对“染色馒头”该下架的下架,该封存的封存,已查扣“染色馒头”6048只。从12日起,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超市销售的馒头等产品展开专项检查,同时要求企业自查并落实召回措施,并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使用色素染色、更改生产日期等问题着手调查。人们对上海工商部门快速应对危机的积极行动充分肯定,并期待查处结果。但“染色馒头”能够堂而皇之地在多家大型超市推销多年,个中缘由值得深思。

说到“染色馒头”,笔者不由想起鲁迅小说《药》中的“人血馒头”。革命者“夏瑜”被杀,其鲜血成就了愚昧者治病未果的“人血馒头”,其壮举却未能唤醒无聊围观的“看客”。正是“麻木”这一“华夏”悲哀强烈地震撼着鲁迅先生敏感的心灵,以至于先生不止一次地感慨:“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回到事件本身。笔者以为,正是由于当事多方泯灭良知、罔顾法规、虚置职责的“麻木”,才导致了“染色馒头”的多年畅销。首先是“染色馒头”的生产者,明知馒头染色有害消费者健康,而且涉嫌违法,但受利益驱使竟照“染”不误,对图财害命的行为心安理得;其次是销售者,面对记者的询问,超市人员信誓旦旦:“是玉米做的呀,玉米粉跟面粉做的”。不会是色素染的,进咱们超市都检验过,你放心好了,我们卖的馒头都是正宗的;其三是监管者,食品安全检查一个月抽查一次,而且只在办公室看“样品”,从不到车间察看生产过程,企业用“关门停产”的低级应付手段足可以将他们摆平,其对职责的“麻木”可想而知。

对食品的生产、销售和质量监管,国家都有明确的标准规定、处罚措施和特设的职能部门,但再好的法规也需要人来操作。对生命健康缺乏应有的尊重、对法律法规失却足够的敬畏、对监管职责丧失起码的职业敏感,再好再完备的制度设计都难免流于形式。

抵制假冒伪劣,人人不当“看客”。保持对伪劣产品利益链的严打态势是必要的,但唤起国民的道德良知和从业操守才是最根本和持久的。尤其是鼓励从事生产一线的人们不为利益所动、敢于向掺杂使假的恶行说不,更能从源头堵住恶源。堡垒当从内部夺取,去年“郁美净”八女工自揭家丑的愤然举报为社会树立了榜样。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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