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博上一则关于“普华永道25岁女硕士过劳死”的帖子,短时间内被大量转载。普华永道方面证实确有审计部门入职半年的新员工近日不幸病逝,但否认“过劳死”一说。而逝者小潘生前在微博上时常抱怨工作忙、没有休息时间,更用讽刺的语调写下“好欢乐的加班……”
网友说,天堂里不会再有日复一日的深夜加班。虽然普华永道员工病逝事件是否“过劳死”尚无定论,但此事显然再次触发了公众对“被加班”的群体感触。一项由新民晚报与智联招聘联合发起的白领加班调查显示,93.24%的上海白领加过班;除节假日外,工作日晚上加班是家常便饭,69.6%的白领有过这种经历;35.1%的受访白领每周累计加班超过10小时,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工作日的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上。
“被加班”不是癔症,而是活生生的现实。加班之祸,尚且属于可以言说的痛;但“被加班”之恶,恰在于令你有苦说不出。《中国城市白领健康状况白皮书》显示,目前我国大城市的白领亚健康比例达76%,处于“过劳”状态的接近六成。按照中华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张成富的说法,“过劳死”不仅威胁着在生产线上劳作的普通工人,且早已呈现出向高科
技领域、“白领”阶层蔓延之势。
我们是怎样走上“被加班”之路的呢?看得见的是因为企业的严苛制度,看不见的是“模范”的激励作用。就业压力如此之大、创业之路如此之艰,保住职位就得超负荷加班。此时如果社会舆论一窝蜂地对过度工作褒扬有加,而劳动监察部门又继续坚守“不诉不究”原则。那么,“被加班”的潜规则就华丽逆转为冠冕堂皇的职场明规则——当这种异化以“开水煮青蛙”的姿势蔓延开来,就成了弥漫于大小企业之间的所谓“加班文化”。
基于生存压力与权利受损的“被加班”,危害不言而喻:一方面,这种加班得不到物质补偿,资方有合法理由拒绝支付“被加班”的劳动报酬,使得加班成为白劳;另一方面,它是对《劳动法》等明晃晃的规避与伤害,使得相关的法规丧失公信。此外,类似河北沧州农信社的“最牛加班费”等,事实上使得无偿“被加班”成为新的社会裂痕。
“不在沉默中加班,就在沉默中被炒。”加班过滥已不是一个加班费上的纠结,它对生命健康的事实侵权已诱发了不少悲剧。对“加班文化”去魅、厘清加班中的权与责,这已成为雇佣劳动关系中的底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