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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时评界”成为谣言的集散地
www.fjnet.cn 2011-04-22 18:20  宕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从鲁迅写作这篇文章之时至今,80多年已经过去了,诸如此类逻辑混乱的言论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包括时评界――却仍然大行其道,有些“时评人”甚至连句子都写不通,他们的作品却堂而皇之地占据了各大知名报纸――如《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的评论版,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社会的悲哀。

古人云,“谣言止于智者”。为什么谣言一到智者那里就现出了本象,失去了它迷惑人心的功效呢?此无他――比之常人,智者更愿意讲道理,也更懂得讲道理。殷海光先生在《创设讲理俱乐部》还说:

“我们要看一个人是否讲理,最直截了当的方法是考察他所发出的语句之真(truth),假(falsity),以及对(validity),错(invalidity)。任何语句底真、假,以及对、错成立的程序,通常至少有这些种:①诉诸经验事实;②诉诸逻辑推论;③诉诸传统;④诉诸权威;⑤诉诸教条;⑥诉诸风俗习惯;⑦诉诸暴力;⑧诉诸情感;⑨诉诸立场;⑩诉诸利害关系;⑾诉诸多数――即多数人说真的就是真的;⑿诉诸人身。”

殷海光先生将以上十二个程序分作两类,从①到②并作一类,叫做A类,其余的并作一类,叫做B类。他说,“如果我们用来决定一个语句S底真、假,与对、错的程序是A类底程序,那末我们就在讲理。如果我们用来决定一个语句S底真、假,与对、错的程序是B类底程序,那末我们便不是讲理。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判别一个语句S究竟是真的、是假的,以及究竟是对的、是错的时,我们只问S是否合于经验事实,或是否可由逻辑推演的法则得到;除此以外,其他条件一概不在考虑之列,那末我们就是在讲理。如果我们在判别一个语句究竟是真的、是假的,以及究竟是对的、是错的时,我们动辄引用权威,或投众所好,或考虑是否伤人感情,或从利害关系出发来斟酌的,……那末我们就是在讲别的,而没有在讲理。”

简言之,讲理与不讲理的分野,即在于作出任何判别的时候,是否“交付经验事实的检证,或逻辑的核校”――说得通俗一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摆事实,讲道理”。卡普费雷云,“谣言反复出现是城市、社会群体和国家持久混乱的标志。”就当下的中国来说,这种“持久混乱”可能更多地表现为思想和逻辑的混乱。

“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在当下中国这种恶劣的舆论环境中,非有大智慧大勇猛者,确实很难产生诉诸事实与逻辑的理性言论――即便产生了,也很容易为环境所扼杀。然而,不管有多么在缓慢与艰难,如果我们要降低谣言对社会的破坏性效果,建立一个行为规范或大家可欲的社会秩序,一切有良知、有见识的中国人仍须朝着将一切价值和判断“置于经验和事实的基础上,并且通过逻辑的考核”这个方向着手建设。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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