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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招商败笔”买单?
www.fjnet.cn 2011-04-27 10:23  潘洪其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据新华社报道,辽宁新富集团未经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年产10万吨镍铁合金的冶炼厂。辽宁鞍山岫岩县政府两年前以“重点项目”引进新富集团,今年又将“鼓励新富集团提高产能”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这家企业违规生产10个月,因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多次引发群众上访。

一家严重污染企业的入驻,打破了村民们原本清静祥和的生活,烟尘包围着村庄,村民不敢在院子里晾衣服,庄稼大幅减产甚至绝收,岫岩县政府绕过环评审批招商引进的“重点项目”,迅速变成了毒化乡村环境、危害百姓健康的“招伤项目”。冶炼厂每天获利在数十万元以上,是数一数二的利税大户,县里自然要予以重点扶持,甚至破天荒将鼓励企业提高产能(提高产能的结果必然是扩大污染)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地方政府在利益驱动下盲目招商引资,放弃监管责任,由畸形GDP崇拜导致政绩观严重迷失,在这起环境污染事件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岫岩县盲目招商变“严重招伤”的故事,读来令人触目惊心,但又并不陌生。前段时间,新华社《半月谈》记者就“发展转型期部分县委书记的执政心态”在各地采访,发现招商引资仍然是不少地方的县委书记最重视的工作,包括在主体功能已被国家定位为生态保护区、限制开发区的三峡库区,很多县市为了发展经济,仍然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甚至发展重化工业。辽宁岫岩县招商引进污染企业,在当地引发诸多社会矛盾,不消说也是县委书记、县长等主要领导“最重视”的结果。

招商引资有利于发展经济,彰显地方政府的政绩,也能为政府完善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提供经济基础,因此备受各地县委书记之“最重视”,在多项工作中甚至位居“重中之重”,原本是不难理解的。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招商引资的政绩,不惜以变通手段绕过政策“红线”,甚至公然违反政策和法律,用“零地价”、税收返还、恶意规避环保执法等方式制造政策洼地效应,最终引发经济纠纷、加剧民生问题或酿成严重的环保事件。这样的“招商败笔”近年来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对于如何招商引资,如何考核招商引资成绩,如何奖励招商引资积极分子,都有一套堪称完备的制度,唯独在如何追究“招商引资败笔”责任的问题上,出现了重大的制度缺失。即以辽宁新富集团污染事件为例,事态已经恶化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但至今仍未见当地政府以及上级政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原因恐怕就在于,县里自始至终就只顾招商而不管问责,因此尽管招商“招”出了大问题,相关问责程序却迟迟无从启动。

鉴于此,亟须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问责机制。地方人大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通过这些法规,一方面要明确地方政府为企业经营提供良好投资环境和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能本位,有效约束政府出台招商政策的权力,完善招商决策的程序;另一方面,要形成完备的招商引资问责制度,使招商失败事件的责任追究真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当重大“招商败笔”发生之后,地方人大应当依法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如何造成了决策失误、谁应当为此承担责任、是否存在渎职、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行为等问题展开调查。在特定问题调查的基础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敦促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人员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敦促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大量事实和教训表明,招商引资本身并没有错,地方政府最重视招商引资也没有错,错就错在招商引资缺乏严格的问责机制。该是给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行为定立规矩、严格问责制度的时候了。那种不顾国家产业政策,无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什么样的项目都敢要,什么样的优惠政策都敢给的“盲目招商”、“野蛮招商”,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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