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
www.fjnet.cn 2011-05-11 12:03 牛克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药家鑫还没有死,案子进入了二审。倒是地方版的“药家鑫”纷纷出笼,“反复碾压”成了新闻热词。
重庆的“药家鑫”,撞伤女乞丐一个小时之后,开车返回事发地将其碾死。已经有人得出了结论:那是因为药家鑫没有被处死,才给他人以身试法的勇气。可那个司机其实根本不上网、看报,不知道药家鑫的事……
此案似乎是目前唯一靠谱的“碾压杀人”案,其他几件案子已被证伪。
比方说,福州倒车二次碾压案。5月7日傍晚,一女孩被小轿车撞倒。有目击者言之凿凿:“我当时就站在小车的旁边,亲眼看见小车往后倒,右前车轮又从女孩的背部碾过,太恐怖了,我当时吓得都已经闭上眼睛了。”
而警方查出的真相是这样的:事发后,女童母亲立即赶过来,司机陈某也下车查看,发现女孩被车右前轮压着无法移出,当时有人想把车抬起,但抬不动。围观群众纷纷建议倒车,陈某驾车往后倒车80厘米左右,终将女童移出。女童的母亲、当时试图抬车的目击者都能证明这一点。
不知道当初言之凿凿的证人是怎么看到二次碾压杀人的!
胡适当年反复提倡的“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对当下不少国人的日常表达几乎没有影响,倒是武汉少先队黄总队长那种貌似正气凛然,实则假大空的话,成了标准文体。“歌德派”如此,“批判现实主义”亦如此。
再举两则“反复碾压”案。一是“湖南新化惨案”。3月20日前后有人发帖称:他母亲被车撞之后,肇事者怕残疾赔偿过大,在众目睽睽之下,倒车反反复复对准脑袋碾压四五次。事后证明,那是死者儿子的同学协助发的帖,夸张事实是为扩大社会影响。
另一个是4月12日,湖南湘乡一条小路上发生的宝马车二次碾压男童案,湖南某电视台在第一时间做了义正辞严的报道。但据5月7日央视《今日说法》的调查,无论从证人证言还是法医鉴定来看,都没有二次碾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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