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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票同权”待检验,浪漫想象应抛弃
www.fjnet.cn 2011-05-11 12:23  王石川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根据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自2011年起,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此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据统计,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5月8日《新京报》)

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具有积极价值,这是双重的民主操练。一方面,这是去年3月选举法修改后,我国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另一方面,县乡选举人大代表,属于直接选举,意即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而参加这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参与人数如此之多,实施得当,无疑会让选民在民主操练中享有作为选民的尊严。

当然,此次选举的最大亮点就是同票同权———即一人一票,同票同值,每一票包含的权利分量和价值一模一样、毫无差距。这貌似寻常,其实令人深思。从建国初期第一部选举法,将全国人大代表中城乡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比例定为8:1,到1995年将这一比例调整为4:1,再到如今的1:1,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还原农民权利、尊重公民权利的需要。

人们常常感叹农民权利贫困,或者说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原因出自哪里?一大原因就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代表太少,由于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农民代表过少,话语权就不能充分施展,遑论平等博弈。“无代表,不权利”,它的内涵还包括,如果没有足够的代表,就不能充分博弈,发出自己的声音,也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由此,同票同权,是还原,也是突破,这条路我们走了将近60年,这是一条尊重国民权利之路。

如今,同票同权正从制度设计变为美好现实,但我们不能过于乐观,应抛开浪漫的想象,先厘清两大事实,其一,同票同权了,不意味着农民代表大幅度攀升。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斯喜所称,实行城乡同比例后,农村选区和农村人口较多的地方,分配到的代表名额会适当增加。但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并没有区分城乡,所以从实际情况看,最后选出的代表还是城市人口会多一些。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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