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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账里账外都得“晒”
www.fjnet.cn 2011-05-12 10:03   来源:    我来说两句

王琳: “三公”经费 账里账外都得“晒”2011年05月12日 08:11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王琳字号:T|T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5月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2010年度 “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在“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等理念已被广泛认同之后,尤其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逾三年之后,政府预算的公开既是大势所趋,更是瓜熟蒂落。监督权以知情权为前提,政府遮蔽财政信息,民众无从窥知,监督也就无从谈起。

“三公”消费就鲜活在公众身边,它绝不因行政部门不公开就凭空消失了。越是对“三公”消费遮遮掩掩,越显示出行政部门在“三公”消费上的“此地无银”。

对于很多行政部门而言,“三公”消费不是应不应该公开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公开的问题。怕公开是因为那些公权私用的勾当见不得光。公开的推动力在民间,拒绝公开的阻力则在行政部门本身。2009年,广州市首次在网上公开了114个政府部门的 “年度账本”。这些部门预算信息甫一上线,广州市财政局网站就被蜂拥而至的网民点致瘫痪。可见,民众从不缺乏参与政治、监督公权的热忱。

公开政府预算是民之所望。众望所归却步履蹒跚,这一方面是由于强大的部门利益阻挠,另一方面也由于权力机关不够强硬。对于政府预算公开,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有足够的法律空间担当起督促、指令乃至强制之责。政府预算是要送交人大审议、讨论和通过的。如果连财政预算的公开都做不到,代议机关怎能代表广大民众批准政府的“秘密预算”?投票权最大的功能正在于它可以说“不”,而不是代被审议对象模糊其事,向民众打马虎眼。在庞大的部门利益面前,不能任由既得利益者决定公开还是不公开。今天,行政权自发自觉要公开了,固然值得欣喜。但也要看到,这种行政自觉并非制度的力量。如何固定预算公开的成果,强化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功能,将是下一步的民望所在。

当然,我们也不可能期待 “三公”经费一公开就尽善尽美。就像广州行政部门网上“晒账本”一样,在部门预算中只有“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事业运行”等几项,根本就看不到“三公”消费的类目。

站在民众的视角看财政公开,自然是越细越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年度财政预算案材料中,行政部门的开支甚至细到了添置一张座椅。预算案详尽如此,公权力要想浑水摸鱼,干点公款吃喝、假公济私的事,自是无从下手。香港这“我山之石”,当可为中央各部门及各地政府借鉴。

“三公”消费公开的另一难点在于,行政部门的预算外收入过多,且基本不受监管。如广州近日查处了增城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列文裕贪污案,列被认定的贪污行为是:在调任时动用原单位小金库购买公务用车,该公务车先挂在单位司机名下,几经辗转之后又过户给了其子。后列文裕将该车转卖,得款11万元。(据《广州日报》5月10日报道)

这个案子金额虽小,却暴露了诸多部门都存在的潜规则——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很多时候并不表现在账面上。北京市财政局曾在今年3月公布了该市公车数量,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公车62026辆,其中市级公车20288辆。这一数字备受质疑,多位专家称还有数量不少的公车没有纳入统计。而有多少公车是挂在本单位司机的个人名下,更是不得而知。

要解决“三公”消费过大的问题,信息公开是第一步,有效公开是初期目标,重建人大及公众对政府花钱的实质监督权是终极方案。至于政府部门预算外收入的减少乃至彻底取消,理应是人大监督政府制度化的一项小小成果。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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