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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门槛降低,公正关难过
www.fjnet.cn 2011-05-19 07:15  林耀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昨天,市高院向本市各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每个法院报送该院所收的头两起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驾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以指导案例的形式,发布供各院参考。对于醉驾案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可视具体案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京华时报》5月17日

又是一个悲催的现实,本要让醉驾入刑的,如今却是改口,出尔反尔,规定高一级法院可视具体案情,依法更改强制措施。开始本是得到群众的拍手陈快,如今却是让群众浮想联翩、悲声长叹,醉驾是否入刑,政策一路走来,犹如勒在脖子上的绳子一样,时紧时松,不知道群众看到有何反应,是感到无可奈何,还是感到现实和我们开玩笑?

高一级法院可对下一级法院所判醉驾案例进行更改,初衷无疑是为了更好公正,不要让下一级法院对醉驾进行错判、误判,莫要让其一棒子打死,给冤醉驾案一个回旋的余地,也是对微醉驾案进行一种人性化的设计。然而,要知道,这样难免会滋生贪污的蛀牙,难遏制创造腐败的温床,难怪会有群众很纠结,这样的设计方案,岂不是给高官、富商醉驾“走后门”所量身而作的?

醉驾入刑门槛降低,表面上凸显人性化,实际上让是否判醉驾所体现的公正力推到悬崖上,难填司法公正、公信力的沟壑。要知道,放走了几个“醉猫”,让重醉变成微醉设下伏笔,给其堂而皇之当“保护伞”,却伤害了社会整个的公信,这样的代价未免过高,利弊的权衡已昭然若揭,看来对醉驾入刑一事要的不是松绑,而是要加码。

群众对醉驾入刑门槛降低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要懂得,上一级法院对下一级法院具有绝对的否决权,这样的“悲剧”结局就是,许多高官、富商会通过走后门,拉关系等暗箱操作,好让大醉化微醉,微醉化无醉。譬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高晓松醉驾一案,近日就判决,虽判决的结果还让人拭目以待。但可以肯定的是,此规定的出台,可以为高晓松摆脱罪名提供“工具”,也会左右法院的判案原则和结果。

对醉驾进行零容忍,表面看似铁面无私的法律尽散发人间温情,维护将要支离破碎的家庭,更是拯救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法规之心,让醉驾入刑不再是萦环在群众头上挥之不去的紧箍咒,实现治理醉驾不再有人入刑的终极追寻的目标,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司法的公正得以服众,难得有此饕餮盛宴,何必再浪费口舌导演滑向利空的危险呢?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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