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就差钱”成了央企提高油价等的重要理由,然而审计署发布的对17家央企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却揭露了央企“就差钱”背后的真实状况——决策失误导致巨额投资亏损。(《法制日报》5月23日)
据审计署公开的审计结果,17家央企被查出因决策失误或投资造成巨额亏损的问题。并且,这些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都不是小数字,如三峡公司2006年至2009年,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10.68亿元建设两座抽水蓄能电站,中粮香港总投资11415.25万元的一家企业经营亏损严重,自2006年7月停产至今。这些损失小的数以千万元计,多的以亿元计,不能不说是触目惊心。
但是,即便是决策失误导致投资巨亏,也很难有人对此负责,更别说责任追究了。
就笔者的观点,应厘清决策失误导致投资巨亏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一是造成社会财富损失。2006年,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10家中央企业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通过审计查出这些企业转移挪用、贪污受贿等涉嫌经济犯罪金额16亿元,但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45亿元,是16亿的9倍之多;二是严重影响企业形象;三是导致社会资源的无效配置。
也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决策失误比贪污受贿更可怕,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惊醒和反思。我认为,当前的决策失误与长官意志“横行”有关。某些领导者在决策中为了展示自己的权威或是为了自己的官声,总是搞个人专断,即事实上的一言堂。主要表现在做出重大决策前不认真调查研究,不广泛听取各阶层的意见;一旦对某一问题形成看法,便再也无法听进与之相左的意见,尤其是下属或咨询机构的意见;主观臆断,滥用权力,仅凭个人直觉和经验拍板,做出所谓拍脑袋的决策。
同时,在决策失误中,有着明显的短视行为。这往往表现为求成心切、头脑发热,想立竿见影、一鸣惊人,只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不考虑工作的长效和后劲。由于决策者摆脱不了短期利益的诱惑,急于显示才干和能力,突出政绩,不深入调查研究,在情况不明、问题不清的情况下盲目决策。
由此就出现了决策失误学费一交再交的怪圈。
无人对决策失误导致投资巨亏负责的症结在于缺乏风险约束机制,没有把决策的后果与个人的利益结合起来,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决策失误领导责任追究机制。在领导者主观意志主宰一切中,决策过程无人监督,决策错误哪怕是给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也可以“交了学费”了事,不负任何责任。
无人对决策失误导致投资巨亏负责验证了学者的判断——决策失误是“不落腰包的腐败”。管理学家法约尔曾讲过: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的补充。凡权力行使的地方,就有责任。因此,只有强化监督、决策透明和责任追究制度,才能杜绝“不落腰包的腐败”,也只有如此,才不至于一次次为决策失误“交学费”。
正视决策失误的学费一交再交的制度症结是一道社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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