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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荐参选”中“发现”权利
www.fjnet.cn 2011-05-30 09:06  陈昕瑜 来源:青年时报    我来说两句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套用这个句式,社会中不缺少权利,只是有些权利还没有被广泛“发现”。被选举权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政治权利,因为此前以个人身份参与选举的只是个案,很多人还不知道如何行使这项重要的权利。

新一届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在即,一些我们熟知的公众人物纷纷通过微博宣布自荐参选,李承鹏、熊伟、夏商、五岳散人、梁树新、吴法天……其中有几位是我的朋友,也有我不喜欢的人,但不管是不是朋友,我都会支持他们参选。因为他们的行动是对《选举法》的尊重和呼应,而且,通过他们的行动,还会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公共事务,承担公民责任。

事实上,激励效应已经产生,在深圳,龙岗区一位诗人宣布参选,还有一位只差10天就到18岁参选门槛的高中生刘若曦在征求家长意见后,也通过微博宣布参选。而杭州的王小塞、梁永春、徐彦等微博网友也发出响应,他们中有知名人物,也有普通市民。

舆论对这次自荐参选热潮给予高度关注和期待,不仅媒体报道,更是引发网络热议。通过适当的宣传引导,让更多的公民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积极行使宪法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利于社会政治发展。我的一些朋友在微博上表达支持态度的同时,也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参选的朋友提出善意的提醒。当然,也有质疑的声音,有网友要求参选人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这些要求并不过分。

有媒体评论,此轮参选热潮具有操练价值。政治是众人之事,民主也需要训练。而在我看来,无论是参选者、助选亲友团,还是围观者,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发现”权利的过程。李承鹏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之前对《选举法》等法律并不熟悉,现在在学习宪法和《选举法》,发现原来还有这么多的权利。因此,他邀请专业人士担任他竞选的政策顾问,邀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同时还请公众人物为他“站台”,并深入选区,了解选民需求。参选人越是在公众中亮相,也就越要经得起选民和公众的检验,这是一个双向提高的学习过程。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新启蒙研究所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在宣布参选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后,有网友质疑他没有北京户口为何到北京参选。熊伟回应道,作为一名学者,已在北京工作9年的湖北人,现居住在海淀区青龙桥街道福缘门社区,办了暂住证,在户籍地开具证明,就有资格参选。这一回答,恰恰是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彰显了非户籍人口“沉没的权利”。

大多数参选者在宣布参选前都经过了慎重的考虑和准备,必须肯定,没有对公共事务的倾情投入,没有对国家命运的忠肝义胆,没有对普通民众的深厚关切,他们不会宣布参选。而参选以及由参选导引出的“发现”权利的价值,正印证社会的进步,将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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