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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调整应走出两个误区
www.fjnet.cn 2011-05-31 09:47  胡舒立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财政收入主要用于生产型、投资型支出。经济多年迅猛增长,建设公共财政也已十余年,中国完全可以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更大的问题在于,支出是否足够有效。如果并非足够有效,那么,通过减税,将资金尽可能留在企业和个人手中,由其自主作出投资决策,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增加公共投资和减税,均属财政政策工具。两者效果孰佳,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政府公共投资的代理成本,是否“崽卖爷田不心疼”;二是企业在市场上的发展空间。如果企业本身属于夕阳产业,相关市场已经饱和,那么,即使减税增加了其资本,投资也很可能是无效的。

在当今中国,代理成本之高无需赘述。然而,也应看到,在社会保障制度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减税对于居民的直接后果主要是增加储蓄,而非消费,而储蓄又会转化为投资。中国应积极完善社保体制,切实提振内需,同时,努力提高商品的附加值以完成产业升级。为此,企业必须有足够的利润留存,用于资本积累,提高劳动生产率,向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削减税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正在于此。如果国民经济不能在“十二五”期间成功转型,中国很可能滑入“中等收入陷阱”。

个税改革应该在整体减税的大前提下,加强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不过,所谓“调高”不应是所谓“劫富济贫”,更不应该是对勤奋和能力征税,惟有那些不劳而获的财富,那些设租寻租和依靠垄断获取不义之财的集团,才是理应被“调高”的对象。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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