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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钱问题没解决,保障房怎能不延期?
www.fjnet.cn 2011-06-07 09:31  马红漫 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保障房扩大规模建设,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看点,但据新华社报道,按照计划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但从部分城市今年以来保障房开工情况来看,成绩并不乐观,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项目开工如果无法按期实施,未来保障房上市时间也必然会拖后。最终,期待保障房大规模上市缓解市场供求矛盾、抑制商品房价格等期望,也难免将会落空。

无须讳言,房地产市场商业化运作至今已经十余年,其间保障房建设始终是行业发展的“短腿”。时至今日,保障房建设目标被高调推出,却在实施中一再遇到困难,其中的硬性障碍其实只有一个,就是“资金短缺”。更为重要的是,保障房建设资金短缺本是可以事先预料到的。但遗憾的是,从政策目标推出伊始乃至到当下建设工期延后,始终没有一个系统配套的解决方案。笔者认为,工期的暂时延后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没有系统解决方案的前提下,单纯强调政策目标并一味推进。由此可能导致的两个后果,一是政策目标如同空中楼阁,最终实施与计划目标相去甚远;二是目标落空却无法追究相关部门责任,调控政策被“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

以年内1000万套保障房开工计划为例,就可以看到资金缺口问题的严重程度。据住建部估算,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所需资金至少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明确保障的投入规模为1030亿元,占总投资额不过10%左右。此外,计划由省级和市县政府承担5000多亿元,而剩余的7000多亿元要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被保障对象以及所在企业筹集。对于后面两项5000亿元和7000亿元的资金,如果不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要想保证其资金来源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

以地方政府资金为例,保障房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入。目前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但事实上即便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仍然不足以弥补资金缺口。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当年安排支出为26975.79亿元,净收益总额也不过为2134.15亿元。可见,即便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额用于保障房建设,两年的收入都无法满足5000亿元的资金需求。更何况,明后年还有各自当年度的保障房建设开工任务,同样是缺钱待哺。

至于民间筹措的7000亿元资金,其具体来源就更加空洞。令人尴尬的是,究竟何谓“社会机构”,其定义本就从未被明确。对此,有观点理解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有观点则认为是保险机构等金融企业,还有观点认为是大型国有企业。但无论这一“社会机构”是谁,在属性上均非公益企业或机构,如果没有基本的商业效益为前提,如何能够保证这些“社会机构”倾囊入市呢?此外,所谓的“被保障对象”与其“所在企业”,就更加无法作为资金来源依靠了。一是被保障对象本就属于中低收入甚至是最低收入群体,否则怎会要求政府政策救济;二是由企业来负担员工保障房资金投入,于法于规都没有道理。由此可见,这7000亿元的社会资金筹集纯属一笔糊涂账,根本无法保障资金的稳定来源。

保障房资金缺口巨大本是一个现实问题,我们无需也无法否认问题的客观存在。忽视问题的结果就是导致公众和媒体一味地抨击项目落实不到位,却不去思考项目不到位的真正系统问题。就此而言,笔者并不认为工期推迟是问题的焦点、是应该被鞭挞的对象,我们应该把明确保障房资金来源作为焦点问题去真正解决。具体思路而言,中央财政只负担总额10%是否过少?地方政府除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外,是否从财政中再划拨资金?房地产开发商、社保基金、商业保险机构、民间投资资金如何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参与保障房建设等等。

总之,我们需要首先搞清楚究竟如何去保障1.3万亿元的资金来源,如果这一问题没有明确而具体的应对方案,只泛泛地评论建设工期延迟根本就是毫无意义。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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