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在深圳街头,不时看到电动自行车在大马路的车流中见缝穿插、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在人行道横冲直撞……电动自行车带来的街头险象和乱象,让许多市民担惊受怕。深圳市公安局日前依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从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在深圳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6月8日 《人民日报》)
深圳这次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依据大致有以下三点:电动自行车时常滋事惹祸、深圳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数不多、超标电动车乱象丛生难以管理。既然电动自行车如此的“罪大恶极”,下令封杀也就顺理成章且可以毫不手软了。有趣的是,深圳的这次禁令有效期仅仅有半年,莫非是半年之后重启电动自行车之路?由此可见,其中试探民众反应之意味很浓。
在笔者的印象中,电动自行车经济、便捷、环保,深受基层民众所喜欢。深圳交通部门称,深圳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数不多,这样的说法不可信,因为没有公布具体的数字,怎么让人判断?电动自行车时常滋事惹祸,或许是真的,但基于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多,发生事故的概率大也就可以理解了。但是,单纯由电动自行车因素发生的事故,致死致残率并不高,较之于机动车辆,危害性算不上太大。其实,深圳“禁电”三条依据,只有一条是客观存在的——“超标电动车”乱象丛生难以管理。
深圳对电动自行车一禁了之,倒是为交通管理部门省去了不少麻烦,但副作用还是很难避免的。且不说以电动自行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一些快递行业受到影响,也不少庞大的电动自行车行产业链受到波及,就说市民的出现,能得到保障吗?诚然,相关部门为此做了弥补,新增、调整99条公交线路,深圳新建的178公里地铁也将很快投入运营,但这些靠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社会最基层的老百姓会选择花费不菲的公交车和地铁吗?
我们知道,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应该经过多方讨论、审议,才能有群众基础,获得大众的认可与支持。否则,法律法规与大众利益相抵触,难免要出现有令不止、有令难止的尴尬局面,最终沦为一纸空文,甚至是胎死腹中。那么,发布某项禁令,更要听听相关人员的意见与建议,才能有可能使禁令落到实处。虽然深圳要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消息早就在坊间流传,然而,深圳交通管理部门并没有就此问题召开代表听证会,完全是一厢情愿。
就目前状况而言,在禁与限的选择中,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算是下下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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