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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挑刺”的良医也划入“黑名单”
www.fjnet.cn 2011-06-15 19:18  李振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网6月13日讯: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在首都大酒店举行。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毛群安主任说,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如果哪一个很大的误导公众的信息,我们把这个情况要向新闻媒体宣传,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也将建立黑名单。

食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入口”关,关系到千家万户“开门第一件事”,因此,若食品安全架构中发生问题,当然就会引起议论纷纭。然而,什么样的态度才是最科学的态度呢?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若以“堵坝”的姿态对待民之口记之口,这样的姿态当然是“速成法”,可以立马将关于食品安全的所谓“负面”信息“止跌反弹”,然而食品安全架构中发生的真问题会减少吗?

不排除有个别记者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挖掘工作而在报道中存在“跑偏”的问题,但也只是“跑偏”而已,扭过来就可以了。但存心故意抹黑“添加剂”的记者以及报道恐怕并不容易通过,因为报社并不是某个记者自己办的,他还有报社内部的编辑、审读、值班主任予以审核,若遇到有争议的稿子“重头”稿子,还必须报社领导层予以把关才能通过。所谓的“有意误导人民”的报社以及记者的说法,恐怕就将这种新闻机构所肩负的实事求是向人民群众反映现实的使命予以抹煞了,也将报社“发声”是集体责任而非个人行为的界线予以抹煞了。

毛群安主任说所提第一个问题:很多媒体在报道的时候,把食品添加剂就等同于非法的食品添加物。这个问题恐怕也骗不了心明眼亮的人民群众。食品添加剂在本地电视台最近一档服务节目列举油条添加剂,白矾历来是炸油条所用添加剂,但有人为了少用油且少用火,用洗衣粉来做添加剂。按常理说,合格的食用白矾是合法的,洗衣粉当然就是非法的;“面粉增白剂”在禁用前是合法的,但当国家发布不再使用增白剂的法律法规之后,它就是非法的。食品可以使用合法的添加剂是一种常识性的问题,合法的就是合法的,非法的就是非法的,如此不分东西南北不知合法非法为何物的记者,假如确实存在,那就不是新闻道德的问题,也不是“故意引导”公众视听的问题,而是其究竟怎么钻入新闻报道队伍中来的问题——一个合格的新闻记者,恐怕不会连法与非法都不懂,而一个故意欺骗公众混淆视听以制造假新闻为能事的记者,即无道德,又无法无天,钻入新闻报道队伍充当南郭先生无疑,岂止是拉入黑名单,而是辞退爱干啥干啥或者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然而,这仍然与“把食品添加剂等同于非法的食品添加物”结论不是一个问题。一看到食品添加剂就认定它是非法的,有如此傻瓜糊涂的记者吗?

“有意误导人民”的罪过,不是划入“黑名单”的问题,而是以扰乱新闻秩序、制造假新闻、混淆视听治罪。而无这种误导故意的记者,还是应当鼓励其如实报道甚至如实“挑刺”的,这就如同“讳疾忌医”这个成语所揭示的一样,好的记者,如同不请自来的良医,何乐而不治之呢?即便挑挑刺打打针,不还一样是良医吗?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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