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各种负面效应,不断扩大禁止燃放的范围,严格控制并持续压缩烟花爆竹消费,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公共政策方向。
北京市地方标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通过市质监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安全要求》对爆竹零售网点的选址、存放、建筑结构、电气安全、消防器材、安全疏散等提出了要求,规定零售网点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40米,距离集贸市场、商业步行街等人员聚集场所至少50米,距离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至少70米,距离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至少150米。
这是北京市首次发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的地方标准,就这一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在烟花爆竹管理上听取和尊重民意的工作思路。在此之前,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虽然有具体的规定,主要也是为了保证烟花爆竹的销售安全,但这些规定在系统性、完备性上有一定欠缺,而且也没有向社会公开,不利于监管执法部门的全面把握和严格执行,也不利于广大公众和消费者进行监督。现在,《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公之于众,经过充分吸收公众的意见,当能成为一部成熟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地方标准。
总体上看,较之以往监管执法部门执行的标准,《安全要求》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选址、存放、建筑结构等方面作出的规定,对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这些规定,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审批将比以往更加严格,零售网点设置将受到更大的限制,在一些区域之内,爆竹零售网点的数量可能有所减少,爆竹销量也可能有所减少。通过提高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的门槛,既有助于保障爆竹销售的安全,也可能减少烟花爆竹的消费,这两方面的作用都是可以预期的。
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的限制,可以视为扩大烟花爆竹“禁放”的一项配套工作。今年2月,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在原有八类禁放地点以外,新增新闻媒体单位、电信邮政单位、城市路网桥梁、商场剧院、高层建筑物周边、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等场所为禁放区,禁止燃放的地区全面扩大。北京扩大禁放范围的做法,在全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今年春节期间,辽宁、石家庄等省市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事实上,由于近年来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事故频发,社会上要求采取更严厉禁放措施的呼声日渐强烈,在尚不能全面禁止燃放的条件下,通过限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逐步扩大禁止燃放范围,不断加大禁放的力度,巩固禁放的实际效果,就成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必然选择。
城市是现代公共生活的重要载体,制定城市公共政策,需要协调各个群体的声音和利益,充分集中民智并体现公共利益。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文化的一项传统内容,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证烟花爆炸在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如何在主张“燃放自由”和要求全面禁放的两种声音中进行妥当的平衡取舍,决策者、立法者尤其需要高度的理性和智慧。
从年初北京、辽宁等地扩大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到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这些政策措施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号:鉴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各种负面效应,以及这一习俗与现代城市生活存在的巨大冲突,不断扩大禁止燃放的范围,严格控制并持续压缩烟花爆竹消费,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公共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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