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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建,要捏住业主的“七寸”
www.fjnet.cn 2011-06-23 18:39  潘抒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仓山区金港支路泰园小区的一些业主违章搭盖严重,小区的物业也管不了,小区从去年到今年,共有十多户业主私自改造房子结构违章搭盖,一直反映却无法得到制止,而且噪音扰民。(6月21日海峡都市报)

两个细节值得注意:第一,小区一户业主将自家楼顶打通搭建小阁楼,违章搭建“没人阻止”之后,其他业主一窝蜂开工“装修”;第二,物业向城管部门反映后,执法人员来到现场,业主“口头答应停工拆除”,但“事后又开始抢建起来”。

细节无非透露了这样几个信息:第一个“吃螃蟹”的业主违章搭建后,并没有受到预期的处罚;业主面对执法部门,只需“口头承诺”,随后又能继续搭建,违法成本几乎为零。“高收益、低风险”的环境对其他业主产生了强烈的暗示和诱导,违建行为扩大化也就不足为怪了。

执法部门称没有硬闯的权力,但会责令业主限期整改,拒绝整改的业主由城管执法局向房管局申请冻结房屋的房产证。显然,在他们看来,“房屋不能自由出售”是严厉的惩罚,可以解决违章搭建的问题。但是,如果违建业主的房屋用途是自住,“不能自由出售房屋”又有什么作用?

事实上,解决业主违章搭建并不难,关键是要捏住业主的“七寸”———几天前,厦门市出台《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把城管部门作为执法的主体,与电业和水务部门联动,对违建的业主进行停水停电。可以说,出台具有可操作的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及配合单位,才能使违章业主失去和执法部门打游击的能力,违建问题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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