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与一位北京的哥聊天,问他最关心什么。答曰:钱。油钱涨了没有?份钱能不能挣得回来?在江苏盐城,的哥们对钱的牵挂可能更为复杂和纠结。
据报道,当地出租车公司在与司机签署准驾合同时,要求每位司机在交完履约保证金后,再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若不同意不签署准驾合同。每位司机均被收9万至12万不等的借资款,而每个月的份钱是6300元,公司还款的方式,就是“用份钱抵借款”,每月在份钱里扣除2200元作为本金和利息返还,5年还清。
这份配给的哥的“金融套餐”,乍看上去确实有些弯弯绕,颇似华尔街精英们炮制出来的那些金融衍生品让人一时不明就里。但细细琢磨,制定这些条款的出租车企业,其实最关键的是两招。
一招是利润和风险脱钩。企业的《公司化运行出租车承包金购成表》中,明确列出一辆出租车5年的总投入为18万。公司收取了的士司机合计14万元的费用之后,只需每辆车投入4万元,而这个投入不到10个月就可以通过司机们缴纳的份钱收回,之后4年公司将会净得20多万的收益。
这种做法,一则把公司应该付出的投入转嫁到司机身上,无异于“空手套白狼”,二则通过借资名义先把钱收到位,然后以份钱抵借款,其实是使收益提前兑现,最大程度规避了自身风险,类似于电影《让子弹飞》里鹅城把税收到90年以后的搞法。在牟利者的眼里,这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也是“赚钱我来,风险你担”的好交易。而在法治的透视下,这样的做法已经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并且涉嫌非法集资。
另一招是自愿与被迫挂钩。面对质疑,企业方面颇有底气,以司机们“愿意借资、签过合同”作为“自愿”的根据。殊不知,在游戏规则的制定上,从一开始就是公司说了算,强行把准驾合同与借款合同捆绑在一起,在“要么没活干要么暗吃亏”的单选题中,在粥少僧多的就业压力下,在当地4家出租车公司采取同一操作模式中,司机们其实已经无路可走、别无选择,这样的话语权、选择权被剥夺的所谓“自愿”,其实是一种“被自愿”。
这两招之下,在公司与司机的利益博弈中,后者显然处于弱势地位,利益的天平极其过分地向公司方面倾斜。这个时候,急切需要政府部门挺身而出,负责任地担当仲裁者和矫正者,纠正不当操作,规范不公合同,调整劳资关系,疏浚维权渠道,进行权利救济,为权益受损的司机们做主,实现利益相关方的共赢,这才能体现政府的治理水平和公共责任。
遗憾的是,面对出租车公司的“鹅城式借资”,当地部门非但坐视不理,反而以“没有上位法支持”、企业行为“不道德”但“不能管”搪塞。面对现实问题和百姓利益呼声,该出手时不出手,到底是不能管,还是不愿管?抑或是有什么更深的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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