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规范公务员津贴需要“开正门堵后门”
www.fjnet.cn 2011-06-27 12:11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审计署六部委共同签发《关于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市直机关规范津补贴检查的通报》,要求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部署检查市直机关津补贴发放情况。(6月26日《济南日报》)

长期以来,公务员“低工资、多补贴、泛福利”现象备受质疑。有学者曾粗略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300多项。补贴的多发滥发,加剧了社会对公务员群体的“另眼”相看和隔阂心理,也在政府机关内部形成“油水单位”和“清水衙门”的两极分化,挫伤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基于此,2006年7月,我国开始公务员阳光工资改革,计划在三年内实现地区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的目标。然而,如今5年过去了,差距依然巨大。根据规定,同一级别的公务员,其月工资平均值差距不能超过2000元。但事实却是,宁夏处级官员的月工资只有3200元,在江苏等地却有1万元之多。更为严峻的是,至今一些省市的政府部门仍未进行津贴补贴规范改革,而已经改革的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弥补改革减少的收入。

这种现状正是中纪委等六部委进行全国检查的原因。而从执行情况来看,检查的确起到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预期作用。武汉市在近期清退2007年至2009年多发的津贴补贴,规模达到数千万。不过,指望这样的检查“敲山震虎”,显然不足以扼住机关部门伸向津补贴的贪婪之手。且不说中央抽查存在“挂一漏万”的概率,即使被查出违规一退了之,其风险成本接近于零。因此,规范公务员津补贴,还需要依赖制度架构,从“开正门、堵后门”双管齐下,遏制权力自肥。

开正门,就是把阳光工资纳入法制轨道,强化对津补贴的制度监管。阳光工资改革的目标落空,很大程度上在于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工资福利过于笼统,仅凭相关部门的红头文件“单兵突进”,规范程度和效力等级较低,很容易被地方政府以种种理由所突破。而从国际经验看,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之一,德国职业公务员的工资由《联邦公务员工资法》统一规定,利用福利津贴来调整公务员地区或职级的工资差异,以求达到公平的目标;美国法律也明文规定,公务员收入不得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去年底有媒体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组织研究拟订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将在方案出台后积极开展相应立法工作。期待我国公务员工资法的早日出台,以更具权威性和强制性的法律制度终结津补贴滥发乱象。

堵后门,就是严格控制预算外收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者严厉问责。当下由于财政制度尚不完善,很多有收入的部门同时还掌握着对收入的分配权,可以利用其占用的公共资源来充实部门利益。检查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地税、卫生、房管等有征收权和罚没权的部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最为多见。预算外收入、小金库的存在,不仅为津补贴发放提供了来源,还直接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诱发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因此,必须约束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从源头为违规津补贴“断粮”。同时,对于违规者,根据《公务员》法第101条“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真正为阳光工资通上“高压电”,使其不敢逾越雷池。

当然,无论是开正门,还是堵后门,都离不开群众参与和监督。解决政府机关公务员的收入和福利待遇问题,需要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六部委开展联合检查,也应敞开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唯有形成制度和民意的合力,实现政府和公众的互动,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消除寄居在津补贴上的集体性自利。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