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假社保证明大行其道,“限购令”伤不起
www.fjnet.cn 2011-07-04 08:55  潘抒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花钱买一张社保证明,就可以规避限制外地人在福州购房的禁令,这在福州房地产业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近日记者发现,福州一些小企业当起了“社保托”,居然把补办社保证明作为公司业务,向中介和房地产业界推广,代办费的行情也已经涨至1.2万—1.5万元。(7月1日海峡都市报 )

假社保证明大行其道,一些公司甚至当起了“社保托”,把补办证明当成了公司主要业务,造假大有“产业化”的趋势,为何?原因有二:第一,社保中心的材料没有和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联网,难以通过直接查询来辨别申报证明的真假;第二,也是关键所在,很多部门为了避免“麻烦”,对此类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银行等单位也很少会主动去找社保中心核实社保证明的真实性。

“花钱买证明”的行为本身已够诡异,加上缴款类型大都为一次性的“政策性补缴”、“欠款补缴”,与正常的补缴行为不符,可以断定,购房者花钱买社保证明,就是为了规避限制外地人在榕购房的禁令。根据福州市房管局现有的相关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便可获许在本市五城区购买一套房子。

当然,花钱买证的这部分费用将会转嫁到最终的购房者身上。因此,这种行为,对政府房价的调控方案会有负面的影响。限购令的本意是为了遏制过热的楼市,上涨过快的房价,社保证明的造假,规避了政策,瓦解政策实现既定目标的步骤,最终伤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刚性需求者的利益。无论是从哪个方面出发,相关部门都应对买卖假社保证明的行为给予及时的打击和处罚,这才是保障民生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李艳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