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收入减少是得大于失
www.fjnet.cn 2011-07-06 00:00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将工薪所得免征额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财政部表示,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后,个税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收1600亿元左右。

  

  个人所得税法二审修改方案本来仍维持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大多数民众意见,最终将个税免征额定为3500元。尽管免征额提高幅度不算很大,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民意的分量,反映出我国民主事业正在不断取得进步。

  尽管个税标准调整后,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减收,但是民众税负减轻后,会有更多钱用于消费,这不但有助于提高民众生活水平,还可起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效用,对于财政收入长期稳定增长来说也是利好。另一方面,近些年来,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当中,也出现了国民收入不断向着政府和企业集中的倾向,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呈现不断下降趋势。国家通过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税负水平,对不合理的分配格局进行调整,可以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们期待国家出台更多让利于民的举措。——江西·魏文彪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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