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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何时能“执法”?
www.fjnet.cn 2011-07-07 08:00  陈凤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炎炎夏日,酷热难当,工薪族在夏季有什么福利待遇,今年的防暑降温费有多少,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同样是防暑降温费,发放金额、内容却是五花八门,而许多人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都不清楚,甚至有的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7月6日东南网)

每年这个时候,除了记者“调查”,各相关部门也会发出通知:又到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季节了。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早在2007年就发出了354号文: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 号)文件精神,“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可有的企业却从来没有执行过。

年年发文,却不监督检查,更别说执法。给人的印象就是:相关部门只负责“通知”,发不发与其无关。职工不“维权”,那时职工的事。

相对于雇主而言,劳动者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普遍较差,也很少有雇主组织员工学习劳动法和其他地方性劳动法规。从这个意义上说,记者的调查和劳动保障部门的“通知”一样,皆有让企业和劳动者注意的作用。但劳动者对未发防暑降温费的企业却是无可奈何。企业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不干,走人;打官司,没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起诉,那繁琐的程序则让劳动者望而却步。

所以,这样的“调查”,应该首先由相关部门介入,并告之相关企业:你的企业已经违法了,或调解仲裁、或起诉立案、或停业整顿。如此,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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