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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逼座为“鸠占鹊座”纠偏
www.fjnet.cn 2011-08-28 20:26  刘凯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已有7个月身孕的朱小姐在郑州乘坐909路空调公交车时,竟无一人主动让座,实在看不下去的公交司机索性将车停下来,“逼”占用老弱病残孕专座的小伙子让座。(中国新闻网8月25日)

公交让座是一个让人耳朵听起茧的话题,公众舆论已经讨论过无数次了。年轻乘客给老弱病残孕乘客是起码的社会公德。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郑州909路公交车上,司机两次播放广播要求乘客让座,也没人为怀孕七个月的朱小姐让座。司机发火停车,占用老弱病残孕专座的小伙子才不情不愿地站了起来。一场让座风波就此上演。司机停车逼座或许并非最佳方式,但是司机如此尽心为弱势乘客服务,倒显示出几分朴实与可爱。

或许有人说,让不让座是一个道德问题,司机停车逼人让座,做法有些过激。诚然,我们不应该拿道德大棒要挟他人让座。但是,在我看来,道德批评只适用于普通座位上的乘客,对于老弱病残孕专座的让座问题应该从法律法规的层面较真。老弱病残孕专座是在公交资源配置不充分的情况下为部分特殊群体让渡出来的一部分权利。 如果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都已经坐好了,小伙子坐空出来的爱心专座,另当别论。现在怀孕7个月的孕妇吃力地站着,小伙子却霸占着本该属于孕妇的“专座”,司机也好,乘客也好,都有权理直气壮让小伙子把座位还给需要帮助的孕妇。如果大家对“鸠占鹊座”的现象视而不见,老弱病残孕专座岂不形同虚设?人家美国老太太还拿着老年证件逼不懂规矩的年轻人让座哩。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看,乘客购票乘车,实际上是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消费合同关系。正像公交公司要对乘客的安全负责一样,既然公交车上设有老弱病残孕专座,乘客就有义务遵守与公交公司的约定。非老弱病残范围的乘客应该自觉让座。也就是说,对普通座位上的乘客来说,让座是道德问题,而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的年轻小伙子负有法定让座义务。如果坐在老弱病残专座上的小伙子如果拒不让座,不仅应该受到道德谴责,而且违反了与公交公司的法律约定。作为公交车司机有权纠正小伙子的违约行为,直至终止与小伙子的服务合同。

当然,我并不是说,司机停车逼人让座的做法没有任何瑕疵。比如说,司机对不让座者好言相劝,而不是采取停车逼座的方式“教训”不让座者,将更为妥当。再比如,公交停车不开,容易挡住后面的车辆,造成交通堵塞,还可能耽误其他乘客的时间。但是瑕不掩瑜,对于有正义感的司机,我们不妨送给他一点掌声。

总之,老弱病残孕专座座位权的归属问题,既关乎道德修养,也是法律问题、契约问题。公众对无视让座公德的人进行道德谴责,是必要的。而且,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请非老弱病残孕占座者站起来,用舆论与法律的双重力量激励公众公德心的回归,让爱心专座名副其实。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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