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官员“自杀案” 应启动独立司法调查
www.fjnet.cn 2011-09-02 22:30  刘凯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29日晚间,湖北省公安县委宣传部发布通稿称,经公安机关的缜密调查,8月27日晚6时40分许,死于办公室的公安县纪委官员谢业新系自杀身亡。但家属质疑“自杀说”,称死者身上共有11处严重刀伤。

据一位参与死者尸检的家属介绍,尸体共11处刀伤,多处为致命伤。其中死者脖子有明显割伤,伤口长达17厘米,气管和喉管都被割断。此外,死者右锁骨处从上至下刺伤多刀,深至胸腔。胸部至腹部共4刀,左手腕2刀,右手腕1刀。右手腕肌腱、血管、动脉全部被割断。如果死者是自杀,死者脖子上为何有那么长的创伤面,并且手腕也有割伤?如果没有外力作用,死者能完成11刀自杀的行为吗?而且谢业新遗体被发现时,半靠在椅子上,离办公桌只有几十厘米远。死者的喉管和气管都被割断,如果没有外力挪动,如果这里是第一现场,近在咫尺的办公桌上为何没有大量血迹?

据此前媒体报道,荆州市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公安县某地产项目,包括原公安县委副书记柳宝军在内的多名官员被双规。谢业新参与了此案调查,更是为谢业新“自杀案”平添了几道疑云。

谢业新家属的一面之词与坊间传言或许不能全信,但是公安县官方主导的谢业新自杀结论何尝不是自说自话呢?既然死者家属与官方分歧如此之大,事件调查疑点重重,且死者身份敏感,笔者建议公安县官方回避此案调查,改由公安部与最高检介入,启动独立调查,调查结论将更具有公信力。对此,公安县官方不会没有信心吧?

笔者这样说,并非全盘否定公安县官方秉公办案的决心。客观地讲,对于这桩已经引起全国舆论关注的案件,当地官方未必敢一手遮天,混淆是非。但是当地官方自说自话,难免让公众对调查公正性产生不信任心理。即使当地官方所作调查结论没有掺假,死者家属与公众仍有可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何况,去年4月,公安县看守所曾经出现过被拘男子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的蹊跷事件。这起被网友称为“洗脸死”的事件最终不了了之。如果没有更高级别公安、司法机构参与调查,公安县官方自主调查纪委干部死亡事件恐怕很难有真相。

更为重要的是,该案直接关涉公安县官方的声誉与官员的切身利益。如果“自杀”结论不成立,或者“自杀”背后有隐情,不仅涉案人员会受到法律制裁,对当地官方与相关领导的声誉也会产生不利影响,甚至有人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引出大案要案。还原纪委官员死亡的真相,注定是一场严峻的权力与权利的较量,仅凭公安县官方作出的死亡结论显然不具有说服力。在我看来,唯有排除权力、利益、人情的干扰,才能最大限度还原事件真相。

对于这样一起公众广为关注的案件,既然家属强烈质疑,最高检与公安部应积极予以回应,尽快启动独立调查程序。还原事件真相,既是还死者家属与公众舆论一个公道,也是公安县官方自证清白的机会。在当前权力、体制语境下,独立司法调查是保证调查公信力,离真相最近的选择。(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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