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建设,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提出将“取消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乘机限制”。一旦限制被取消,则意味着今后公务人员出差,不必再“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打飞的”无疑将成为出行首选。此举会否助长公务消费,成为不少人对此政策的最大疑问。(9月1日《河南商报》)
在“三公”经费正被当做舆论靶子的当下,河南取消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乘机限制,不知他们是否早已备好了抵挡板砖的“盾牌”。河南省财政厅一位工作人员对此解释有两条:其一,让公务员“打飞的”可以支持郑州建设国内大型航空枢纽;其二,机票在淡季时打折优惠较多,有时比动车价格还便宜,并不一定就花费高。可惜,这两副“盾牌”并不牢靠。
建设大型航空枢纽靠什么?显然不是让公务人员出差时多“打飞的”就能实现的,正如郑州航院一专家所言,还得靠市场调控。如此决策思维和信阳市要求在公务接待时“抽河南烟、喝本地酒、吃信阳菜”的做法陷入了同样的误区。另一方面,河南省财政厅这名工作人员认为“坐飞机有时比乘动车还便宜”,无疑也是“开黄腔”。依笔者看,他可能只算了飞机票这一笔费用,因为出公差时来往机场有公车接送,似乎不花钱,当然偶尔会感觉便宜一些。而普通百姓来去机场往往需要自己乘车,这几十上百元同样是“打飞的”不可忽略的一笔费用。哪种交通方式最省钱,“用脚投票”的农民工或许最有发言权,如果有一天农民工在机场排起长龙,那才真的说明坐飞机便宜了。
对公务出差人员的城市间交通费,财政部门早有明确规定。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随后,各省也参照该办法制定了本省的相关规定,在《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这段话被照搬了过来,如今河南取消出差乘机限制,不知是否已经具备了雄厚的财力来支撑?
其实,较之哪个级别官员能坐飞机、需要什么审批程序这些问题,公众更关心的是“公开”二字。如果公务人员确需执行紧急公务,比如抢险救灾、抓捕逃犯等,哪怕是科员坐一下飞机,公众同样会给予理解。但在公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还是搞老一套的决策程序,几个领导拍板就把“打飞的”的限制给一笔删掉,难免引来横飞的“板砖”,透射出公众对政府决策参与缺失的焦虑和抗议。
公务差旅费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属于公共财政支出的范畴,公众自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眼下,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不妨把刚刚出台的通知再拿出来晒一晒,让公众“说三道四”一番,促使其更完善、更符合民意。唯如是,方能把自己从舆论的漩涡中解救出来,不至于背上“败家子”的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