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也该出台“扶老人法律指南”
www.fjnet.cn 2011-09-08 09:34 沈彬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由此可见,“彭宇案”几乎只是一个孤例。如果法院严格执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向所谓“弱势群体”做有悖法律的妥协,那么救人者被诬反要赔偿巨款的案件,就不会发生。
然而,“彭宇案”的负面影响却久久未能消散,相反还得到强化,甚至有家长以此给宝宝进行“法律风险”教育。其中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至今没有拿出具体措施,消除此案负面影响,让公众对见义勇为“脱敏”。
解铃还需系铃人,心病还需心药治。法院判决代表国家公信,是一种极具权威的社会评价,对公众行为有极强的指引作用。即使“彭宇案”只是孤例,但这样的判决只要有一起——有一起还没得到充分纠正——就足以影响公众对行善的风险评估,让善良人被迫选择冷漠。
公众需要最高法以明确的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等形式,重申一个简单的道理:“谁主张,谁举证”,不对救助者搞“有罪推定”,行善者不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而是由“被救者”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应保护善良者。4年前的“彭宇案”模糊了法律的是非观,如今公众特别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个“扶老人法律指南”,以绳愆纠谬,厘清法律,匡扶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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