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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门”应成为完善养老金制度的契机

www.fjnet.cn 2011-09-15 07:33  郭杨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位于芗城天宝的五峰农场,老职工黄何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0年被单位办理了社保,但养老金却分文未得。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老人的养老金系被五峰农场截留,目前芗城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事。(9月14日《海峡都市报》)

顾名思义,“养老金”就是用来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资金,就是这样的“活命钱”还有人要吞噬,简直不是谋财,而是害命!但是,在事件出现后,除了声讨、敦促当事单位及时退还养老金外,还需从这起养老金事件中,发现一些现实制度漏洞,寻找完善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契机。

一般情况下,养老金都是由投保人自己缴纳一份,单位补贴一份,累积一定期限后,在特定年份开始实现社会养老效能。但是,对于什么样的单位应该提供什么样的养老金支持?如何缴纳养老金?甚至于,自己单位到底有没有养老金制度?并不是每一位职工都能摸清的。尤其是在一些养老金制度尚未很好的普及,加之一些劳动者认知水平、信息获得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单位就很容易在这个过程中浑水摸鱼——在投保时不告知当事员工,在到达申领期限时,暗中“代领”,进而中饱私囊,这无疑成了一些人的获利渠道。

开“社保门”,吞噬职工养老金,一方面是当事者残忍剥夺老职工权益,人为地造成“老无所依”的悲惨局面。在制度层面,更是一些人侵蚀国家养老金大厦——从社会养老的美好初衷中,实现自己卑劣的逐利目的,实在应该令行禁止!

关上残忍的“社保门”,至少应该有以下措施:其一,加大宣传,使每一个有能力、有条件参加社会养老的人都认清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其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必须由本人“亲力亲为”,规避怪象环生的“代替”;其三,进一步扩大社会养老的覆盖范围,等养老金成为绝大多数国民生活一部分的时候,那些想钻制度空子的人也势必无处下手。

规范养老金制度,及时堵上漏洞,这不仅是制度执行规范性的要求,更是社会养老福祉顺利下达的要求,值得为之努力。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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