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的“道德正义性”和“历史合理性”
近代中国屡遭列强欺凌而民气不振的血的警示,又一次迫使仁人志士上下求索。改良派梁启超在百日维新失败后,认识到居住在偌大中国土地的人们之所以不“爱国”,彼此之间也不闻不问,其渊薮是“家天下”。所以,他主张:“夫国家者,一国人之公产也。”他后来在新世纪之初阐扬“新民”说,呼吁塑造有自由个性、具独立人格、结合权利和义务的国民。革命家孙中山也认为,普通民众的国家意识贫乏,缘于只是纳粮、服役,却不被允许说三道四,因此不在意谁当皇帝;而民主共和革命旨在将国家的权力赋予人民。
1898年百日维新前夕,康有为筹组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的保国会,集合新兴力量,砥砺士气。有人告御状:保国会“保中国不保大清”。但光绪皇帝的回应是:“会能保国,岂不大善?!”其襟怀和见识超越了本朝、本族、本集团的既得利益和权力藩篱乃至两千年来的帝王思维范式,而且足以让后来的当权者汗颜。
假如戊戌变法成功,整个中国、东亚甚或世界应当是另一个样子。可是这个“假如”没能变成现实。两年后,唐才常等人的自立军起事,虽然以“勤王”为旗帜,但也清楚表明:“不认满洲政府有统治清国之权”,而是要“保全中国自立主权”。庚子事变后,清政府内部的顽固势力也不得不同意进行改革。尽管在这迟来的“立宪”剧目中,“新政”是切切实实的“真改革”,但却因其维系满清统治的目的性而变形走样为“假维新”。就此而言,对大多数革命者来说,暴力流血革命乃不得已而为之。针对所谓“民智未开”、“民生”落后的“国情论”,章太炎喝道:“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
最近,刘再复在说明写作《告别革命》的初衷时辩白:“我和李泽厚先生一再声明,我们并不否定以往革命的道德正义性和历史合理性。”这“道德正义性”和“历史合理性”是适用于辛亥革命的。
民主共和以彻底的方式将中国推出了王朝循环的窠臼。鸦片战争以来的欧风美雨不仅见证了坚炮利舰、声光化电的威力,也舶来了近代的民族和民权思想,其中民族-国家的理念成了几代“向西方学习”的中国人救亡图强的圭臬。从章太炎倡立黄帝纪年、确立共同民族祖先,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蓝图,再到宋教仁为之喋血的现代政党政治体制,建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是辛亥之前、之后的一个美丽的梦想。
所以,辛亥年结束的不只是一姓王朝,或是一个异族统治,也是从法理上结束了帝制,一度迎来了人权平等的新纪元,纵然之后专制主义以其他形态再生,甚至极权主义肆行。今天,当我们正视民国鼎立后旧事,会有一种蓦然回首的发现:我们“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不管是多么孱弱,多么多灾多舛,多么不尽如人意,她的优秀子女依然在为了她的生存、生长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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