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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乔布斯生在中国
www.fjnet.cn 2011-10-10 08:46  陶短房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乔布斯最大的成功之处,是“总做别人还没做却一定会做的事”,从微电脑到笔记本再到“3i”,他总能领先一步开拓一片新天地,占据极高份额的市场,并想方设法控制尽可能多的技术制高点。这样,即便他人跟进、效仿,一方面他已赚得盆满钵满,可以转进另一片新天地“吃独食”,另一方面,跟进者、效仿者还会不时踏响名为“专利”的地雷阵,从而在很长时间内变相为乔布斯和苹果打工。

如果他是在凡事“归类”的中国,动辄“全新”、“开拓”,怕不被当疯子就被当骗子,能不能找到市场的立足点尚且难说,更不用说大展拳脚;如果他是在“山寨”盛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的中国,那些“专利地雷”只怕没炸到仿冒者,反把他和他的苹果炸得尸骨无存。

然而在美国,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车库创业?没什么,从盖茨的微软到杨致远的雅虎,从迪士尼到惠普,这些如今名字响当当的企业,都是在一间间大同小异的车库里呱呱坠地的。如今正在硅谷“孵化”的众多潜力之星,有些起步之初连车库也用不上。

兼并、跳槽和吃回头草?这同样没有什么,从枪械大师勃朗宁到硅谷的无数创业达人,他们的创业历程都经历过数不清的炒与被炒,跳槽与被跳槽,兼并与被兼并,这本是现代商业社会的常态,也是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和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必要前提。

创业之初缺乏资金?同样没问题,不但政府从政策上鼓励、扶持创业,各种商业性、公益性的风投、天使基金,也会随时为有前途和潜力的起步者提供宝贵的创始资金。没有文凭和资历?就更没什么了,设计出M-16步枪的斯通纳是个没上过大学的工人,飞机发明家莱特兄弟一个是搞印刷的,一个是卖自行车的。就算这些没听说,总该听说过比尔·盖茨吧?

至于竞争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法治和公民意识、鼓励个人突出的社会道德环境,以及良好的科学教育普及程度和“人人都能鼓捣几下机械和电”的全民动手能力,这些或为人熟知,或不被人注意的细节,同样是孕育“乔布斯苹果”的肥沃土壤。

两相比较便一目了然:中国所真正缺乏的,并非乔布斯这样的人才“毛坯”,而是让乔布斯成为乔布斯、让苹果成为苹果的肥沃土壤。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后起的中国,出现乔布斯和苹果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耐心,这人人都可理解,但倘不从土壤和根基抓起,而是好高骛远、好大喜功、舍本逐末,则恐将做更多无用功,走更多弯路。

(作者系旅加学者)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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