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成为诚信“带头大哥”
www.fjnet.cn 2011-10-21 08:42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指出,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十分不满。 西方哲学家史里斯·博克说:“信任是我们必须保护的东西,因为它就像空气和水源一样,一旦受损,我们所居住的社会就会土崩瓦解。”“土崩瓦解”尚不至于,但社会缺乏诚信、公众互信度低酿成的苦酒,我们算是尝够了。当一个社会到了老人跌倒在地路人都不太敢扶的境地,这个社会诚信恐怕也到了应该反省与重构的时候了。 按一般的分类,社会诚信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三种诚信,虽有交集,然而主次、轻重、先后的界线还是明晰的。政府既是社会信用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持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整个社会诚信的风向标,这种定位决定了政务诚信是社会的第一诚信,处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核心位置。霍布斯曾指出,信用和信任是政府和社会秩序的主要原则基础。如果第一诚信不复存在,整个信用大厦就会轰然坍塌,企业诚信、个人诚信都无从谈起。有一句老话,“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表达的就是这个道理。 然而,令人尴尬的事实是,在某些地方或部门,政务诚信口碑皆不甚佳。《小康》杂志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逾70%的受访者表示不信任基层政府,而地方官员则被80.3%的受访者评为信用最差的群体。最该讲诚信的,反而成为公众心目中信用最差的群体,实在是一种反讽。 反讽的背后,难以掩盖的事实是:一些地方政府、地方官员在行政过程中,忘记权为谁给、权为谁用的原则,抛弃公正、中立、理性、无私的行政宗旨,滥用公权,盲目决策,越位与错位,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都在不同程度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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