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见义勇为勇士 更要给予社会保障
www.fjnet.cn 2011-10-26 07:37 成玫雨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记者24日从省公安厅召开的通报会上获悉,我省第十八次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定于26日召开,将给28位见义勇为者颁发奖励金和抚恤金共320万元。(10月25日的《福州日报》) 重奖见义勇为勇士,旨在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从而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见义勇为的浩然正气,值得称道。 时下,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人的精神文明水平反而下降了,与物质文明不符。许多人都在“人人为自己”,生怕“人人为别人”会惹火烧身。于是,遇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绕道走”。如有的人看见老人摔倒了,不去扶而当“看客”;还有的人看到流氓侮辱妇女,不加阻制,反而逃之夭夭。等等这些人与人之间不信任、不关心,甚至麻木不仁的现象,既是公民社会的不和谐音符,也是社会道德缺失的表现,损害了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怎可小视?何况,只有大家相互关心与帮助,才能诠释和践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现出伟大时代的良好风尚。而见义勇为就是互帮互助的典范,理应奖励。 现在的问题是,一旦见义勇为勇士因见义勇为而致残,甚至失去生活能力时,仅靠一点奖金,恐怕无济于事。而见义勇为勇士在人民群众面临危难时,主动出手相助,与国家、社会的立场和利益相一致,对他们,既要奖励,更要完善其基本社会保障机制,让他们不再“流血又流泪”。毕竟,有资料显示,在现实生活中,有三分之一的见义勇为勇士因受伤丧失劳动能力或牺牲后,家庭生活便陷入困顿,见义勇为勇士也陷入了“光荣一阵子而痛苦一辈子”的困局。在此语境下,今后怎么呼唤更多的人去见义勇为?社会浩然正气又如何弘扬? 其实,见义勇为行为,本身就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和生命风险。按照风险对等补偿原则,为捍卫公众利益而“流血又流泪”,理应有权获得政府社会保障。只有从法律、政策上健全了见义勇为勇士的社会保障机制,让他们及其家属都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才算合情合理,具有人情味。毕竟,见义勇为行为是公民的一种道义选择,并非一种图谋利益的投机选择。给予见义勇为勇士及其家属应有的社会保障,能够让道义选择延伸到社会责任的自觉义举找到一个合适的评价平台。这既是政府弘扬社会正气的责任所在,也是弘扬社会浩然正气的时代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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