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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与社会道德

www.fjnet.cn 2011-10-27 10:13  光明网 来源: 我来说两句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文化强国的目的,就是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在任何国家内,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都是该社会的文化“以文化之”的结果。在此,文化并不仅仅意味着“知识”和“学历”,或者说其主要内容并非“知识”和“学历”,而恰是形成社会良俗的道德规范。文化之“化”的过程,是人的“道德化”的过程,亦即社会化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的国民具有什么样的德行,具备什么样的品性,都是这个国家主流文化教化的结果。因此,一个国家的国民之德行品性,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文化建设成果。

文化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那么,“人民”为什么产生“精神文化需求”,而且还“日益增长着”?其实,“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并非出自多么复杂而玄妙的理论,而大多只是来自其日常生活的经验。“仓廪实”固然是“知礼节”的必要条件,但却不是充分条件。“仓廪实”之后,还需要“礼节”的教化,还需要“礼节”的养成,更需要“礼节”的实践。而这里所谓“礼节”,不过是对道德一种形象化的概括而已。

普通人的生活经验表明,要过好日子、过所谓的“幸福”日子,只有好的物质基础不行,还必须伴以社会成员好的道德品性。甚至,在温饱以后,人的幸福感与物质的富足程度不再有成比例的正向联系,反倒是人的道德品性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穷得只剩下钱了”,就是对富足社会“道德贫困”所作的最好描述。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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