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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维权还走在“创意维权”的老路上

www.fjnet.cn 2011-10-31 22:46  南朔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0月26日,一张老人被绑在城管执法车上的图片在微博热传。随后图片中的老人称自己是因送餐时盒饭被城管打翻,为讨说法将自己绑在了执法车上。经警方调解,城管部门向老人道歉,并赔偿200元饭菜损失。(10月27日《新京报》)

本是送餐,误当摆摊。一顿野蛮执法之后,老人较真了,自绑城管车讨说法。城管的说法是送饭的和摆摊的很难区分,管理上难度很大,但是,假如是摆摊城管便可野蛮执法么?故可知城管自始至终都没做对,但即便这般,讨说法依然不容易。

如果不是老人自绑城管车,如果不是老人大声嚷嚷吸引人的关注,城管的头颅估计还不会低下。但是,在老人的较真与创意之下,在面对如潮的舆论时,城管部门道歉了,而且赔偿了。

但这,永远只是属于个体的胜利。而老人维护自身权利成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多亏了自己的“小创意”。这其实也从侧面说明,个体维护自身权益的艰难。另外,还揭示了一个几成“社会规则”的现象——维权的成功不在于你是多么有道理,而在于你维权的方式多么有创意。

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很多个体的智慧都在透支。如起初为了讨工资的跳桥秀、跳楼秀,但如今已不管用;如为了对抗强拆,有了自制的炮弹;如同样为了维权,有人开胸验肺了,有人断指证清白了……这些人,往往因掀起一时之舆论热潮,大多获得个体的维权胜利。

但事实上,维权不需要这么复杂,个体维权途径,有法可依、有据可依,便可维权,何须个体这么折腾呢?如果维权成功的标志是个体的“闹”与“创意”,那这般维权本身,便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伤害。遗憾的是,我们的维权,大多进行得艰难,也大多只属于“折腾”的个体。

其实,对维权而言,每一次维权创意,都是对个体权利的一种侵害。一者,维权这般艰难,不是每个人都能有创意的,那更多的人的权利无法维护;二者,每一次创意都不能倒逼正常机制的形成,而公众却会审丑疲劳,可能诞生“某某走了这条路,让其他人无路可走”,因为同样的路,走多了,缺少创意,关注少,维权自然难以施展。

这次“自绑城管车”,是又一个创意维权的消失,还是制度维权开启的契机呢?关键在“人为”,但付诸现实,我们难以有“乐观想象”。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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