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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胡适的“论孝”看5年培养百万孝子的悖论

www.fjnet.cn 2011-11-01 11:31  陈小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0月30日,中国伦理学会慈孝文化专业委员会开展的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在北京启动。该工程“旨在通过培养孩子孝心,在青少年中开展孝文化普及教育,引领青少年从小养成孝亲敬老美德”,工程计划通过5年时间培养百万孝子。(10月31日《新京报》)

孝顺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底线,乌鸦尚知反哺,何况你我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个人?即使山野村夫,没有受过教育者,受本能的驱使、家庭与民间社会的道德熏染,也懂得孝顺这一基本“人伦”。

可是近些年来,这种拿孝道说事的事情却越来越多起来。山西河津、甘肃金昌、河北魏县都曾经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以“孝”治县,北大自主招生考试要求各中学校长推荐的学生必须为“孝子”,重庆江津5中300名中学生集体在操场给家长洗脚……

这些极端的例子,一次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如今,中国伦理学会慈孝文化专业委员会又要展开小孝子培养工程,计划5年时间培养100万名孝子。按照该委员会的调查,学习好的孩子中96%的都孝顺;但有网瘾、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听父母话的仅占3%。

且不说这项仅针对100个家庭的调查真实性与权威性,一定要让孩子们孝顺,这里蕴含着成年人对孩子的傲慢与武断。孩子们正处于头脑与身体的发育期,对这个世界充满热情,却要让他们在4—6的时候,处处“养礼仪、育孝行、养感恩”,这不是在压抑他们的天性吗?

胡适先生在长子胡祖望出生时写过一篇文章《我的儿子》,其中提到了一个观点,很值得这些动不动就拿孝顺说事的人学习。文章中写道:“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

而对社会来说,胡适认为,“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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