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生命应是医德的底线
www.fjnet.cn 2011-11-04 08:11 广州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2003年,英国一位早产病婴的去留曾引起社会热议。一位名为夏洛特的早产3个月的婴儿,出生时体重仅有450克。自出生之日起,夏洛特就一直在医院靠输氧维持生命,且数次呼吸停止被抢救过来。医生们都认为即使她能够活下来,面对她的也是“极其残酷的生活”。医生们向英最高法院提出请求,如果夏洛特再次停止呼吸(请注意这个前提),他们可以放弃救治她。最高法院允许医生请求,但提出“让她在其至爱之人温柔的体贴中走完人生旅途”……一位连自主呼吸都不会的早产儿生死,最后要最高法院调停,说明了什么? 人类之所以高贵,亦在此。懂得敬畏生命,才有不忍之心、怜悯之心、恻隐之心,才拥有了尊严的前提,才有资格成为万物之灵长。因此,敬畏生命亦因此成为社会的底线伦理。当一个社会,到连生命都不敬畏,还有什么值得尊重?道德、伦理、财产、契约、诚信……算什么? 医生不敬畏生命,才敢把没钱的患者赶出医院,任其自生自灭;司法不敬畏生命,才有那么多的“××死”;商人不敬畏生命,才会生产出那么多连自己也不敢吃的“毒食品”;司机不敬重生命,撞伤不如撞死,宁愿倒车反复碾压也要把受害者弄死为止;社会不敬重生命,2岁小女孩子被车子碾得血肉模糊,十几位路人皆掩面而过…… 医德、伦理底线一再被拉低,不管是阶段性抑或制度性,我们必须要有正视、反省的勇气。公开“病情”,集体“会诊”,询求医治的方案,重振人心世态,再也不能让社会道德置于“光滑的斜面”,一直滑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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