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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让校车姓“公”

www.fjnet.cn 2011-11-23 16:33  左小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近日,浙江德清县的“美式校车”十分走红。没想到厦门居然也有“美式校车”。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热线968820称,在灌口看到了一辆和网上一模一样的美式校车。记者多方打听了解到,这辆美式校车属于集美的一所民办学校——润泽小学。不过,乘坐校车的费用为每学期300元。(见11月22日的《厦门日报》)

配备“美式校车”,保障学生安全,无疑值得称道。问题是,学生乘坐这种“美式校车”,每学期要交300元校车费,这比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的学费还贵,不得不让人对这种“美式校车”高成本运营产生质疑:是否值得推广,还得打个问号。

事实上,从集美民办小学所核算的运营成本上看,4辆“美式校车”加上两辆租赁校车,一年的成本是48万元左右,而学校所收取的校车费也是48万元左右,基本上收支平衡。若发生了诸如油费上涨等因素,就可能会影响这种校车的正常运营。因为再提高校车费,学生家长难以答应,不提高,学校运营不起。因而,这种校车高成本运营不足取。

值得注意的是,时下,校车为什么总是超载?学校为什么喜欢租车当作校车?说穿了,就是学校买不起车;买得起车,也用不起。其背后暴露出地方政府对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公办学校且不用说,民办学校为政府承担了义务教育的责任,为政府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问题,政府理应对民办义务教育予以大力支持。何况,为孩子们上学提供方便,是孩子们应该享有的权力,也是地方政府必须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而今,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把自己的办公大楼建设得像“小白宫”,却眼睁睁地看着孩子们被塞进所谓的“校车”中超载行驶而无动于衷,其发展教育事业的庄重承诺和执政为民的理念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其实,校车的安全水平,能体现出地方政府对下一代生命的尊重,能反映出一个地方政府关心下一代的社会责任感和亲民形象。而校车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已被政府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比如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都有专为校车制定的法律,多达500多项;每个孩子每年的校车补助是近600美元。尽管各国条件不同,不可能一律照搬照套,但由政府财力将校车作为公益车进行统一管理运营,是世上通行做法,理应借鉴。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像美国这样由政府为校车“埋单”,让校车姓“公”,才能把校车打造成校园的“诺亚方舟”。毕竟,让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畅通,不仅是道义,更是政府的良知与责任所在。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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