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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媒体表扬”与道德并无干系

www.fjnet.cn 2011-11-29 10:14  曾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1月21日,家住辽宁省抚顺市将军街道水泥社区的市民王格平,怀揣着14本献血证和1个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证明找到《辽沈晚报》,希望媒体能“表扬表扬我”。王格平此举在抚顺引起争议,当地媒体就此开展了讨论。(11月28日《工人日报》)

媒体总喜报道“做好事不留名”的默默无闻,以致人们也习惯听到无私奉献的无名人氏的英雄壮举。而今,希望媒体“表扬表扬我”的“求表扬”自然被舆论口上“功利主义”的高调与私心。

低保户13年无偿献血5200毫升,无论如何都是一条好新闻,但从未被报道亦是媒体记者的不够敏感。当事人直言“做好事留个名”乃处于感恩与鞭策自我,让更多人参加献血行列并没有错,绝非大张旗鼓的自我宣传和自我炒作。树立典型作为时下媒体的大趋势,如此典型,实在不容错过。

市民“求表扬”应与媒体“求爆料”并无两样,只要两者遵循最基本的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都是传媒时代的个人自由。“做好事求表扬”实际上即是一种“自己爆料自己”的新闻事件,但公众对此必然带着怀着猜疑,怀疑其动机乃出自个人的虚荣心作怪。新闻线索盲目的年代,各大媒体纷纷贴出“征集新闻线索”,爆料人甚至可以获取金钱利益,自我爆料也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属于个人自由。

不应强求每个人都“做好事不留名”,留不留名是个人自由。毋庸思维定势般的强求每一个无私奉献者都选择默默奉献,低调与高调,是出于个人性格所致。当然,媒体在遇见类似情况,更应该宣传的是其动人之处,不陷入于炒作的泥淖之中。

杭州八旬老人下河救人“求表扬”事件后,面子问题再次成为国人议论的话题。事实上,“做好事求表扬”与“做好事不留名”的截然相反,我们不必太反感,也无需带着有色眼睛看待这个单纯的爆料人。求表扬和不想被报道是同一种个人权利和自由,都应同等对待。

对“求媒体表扬”无需过度谴责,追求真善美依旧是社会公德的终极目标。不如将焦点对准好人好事,惩善扬恶,重新构架起日益滑坡的社会公德,发挥典型的标杆作用。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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