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需要越来越多的“批判性公民”
www.fjnet.cn 2011-12-01 08:54 徐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1月30日的媒体同时报道了二起普通公民状告国家部委的案件:一是苏州市民王女士因江苏省324省道改道工程向国土资源部申请信息公开遭拒,就此起诉国土部,法院受理后将择日宣判;二是山东男子刘平手持近200万元铁道部199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无法兑付,将铁道部告上法庭。(分别据11月30日《新京报》《扬子晚报》报道) 近年来,将国家部委推上被告席的案件是越来越多。然而,每当这样的案件被媒体披露时,总会强烈地吸引公众的眼球——人们时刻关注案件进程中的每个细节,津津乐道于敢和国家部委对簿公堂的普通公民的勇气和智慧。在“官本位”思想依旧根深蒂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尚未成为人们的思维定势时,这二位公民举动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在政治学里有一个词叫“批判性公民”(critical citizens)。根据这个理论,随着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民众权利和尊严意识提高,他们会变得越来越饶舌。这些饶舌民众的基本特点是:大惊小怪、小题大做、不依不饶,常常会为一些“小事”把政府部门告上法庭。但历史经验表明,正是“批判性公民”的警觉,在推动政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也正是这些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在把这个政府改造得越来越值得公众信任。 回过头来看这二起公民状告国家部委的案件,不论是国家部委还是社会大众都会思考,政府信息应当怎么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政府部门应当怎么遵守承诺、践行合同,这些重要意义早已超过了官司本身的输赢。国家部委的职能往往具有全局性、普遍性的特征,这些案件的裁判不仅会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产生很大的触动,还有可能影响到国家政策或者某些行业的政策调整。从这个意义上看,他们不仅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在维护着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 在今年的达沃斯论坛上,温家宝总理提出要“依法治国,切实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民主权益。”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需要广大民众的监督推进。普通公民不仅是国家的劳动者,更是国家的主人。在一个现代社会,不可能人人都参与管理公共事务,但是每个公民都可以用锐利的双眼监督政府部门、政府官员是不是在依法办事,都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的发展进步,需要越来越多的“批判性”公民理性地进行监督维权,这样才能真正把公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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