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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校车才能谈“校车安全”

www.fjnet.cn 2011-12-12 08:44  陈小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校车享有三项优先权。其一,交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其二,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其三,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12月11日《人民日报》)

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发生两个月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一意见稿的推出,迅速而急迫,充分表明了国家对校车安全的关切;对于那些担心孩子们上下学安全的家长们来说,无疑也是一件好事。

但是,纵观《人民日报》对此事的报道不难发现,意见稿中的规定,可能并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校车事故的“地雷”。频发的事故表明,绝大多数校车事故还是发生在农村老少边穷等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首先要解决的并不是校车上路的“路权优先”问题,而是拥有校车的问题。

按照意见稿中的规定,对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学生,国家会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服务。

但是究竟国家补贴与地方财政拨款各占校车投入的多少?对地方税收采取何种优惠政策?意见稿中未有详细说明。倘若条例规定的界限如此模糊、投入的比例如此含糊,最终很有可能演变为,校车的购买全部依靠社会捐助,把原本属于政府的责任再次推向社会,那么此项条例出台的意义也就不大,类似于一纸空文。

让广大中小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孩子人人都能坐上安全的校车上下学,看起来很难,因为一来学生们可能分布广、居住分散,二来很多地方认为财政困难,买不起校车。可据教育部的统计,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投入3000亿的预算,加上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一共4500亿。这个单乍听起来很大,但相对于年底的财政突击花费3.5亿元来说,这显然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要不要,想不想的问题。

一辆大鼻子校车的价格大约在50万元左右,与普通公车费用差不多。遗憾的是,但见公车满马路疾驰而过,却鲜见鲜黄色的校车穿城而过。而这些移动的黄色校车,无疑更加应该成为城市中美丽的风景线。

关于校车的投入部分,不能过多依赖民间力量,民间的力量只能是有益的补充,占主导力量的绝对应该是政府相关部门。美国、日本都属于当今世界上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但校车业也是这些国家少数几个由政府严格规范和介入的行业,政府在其中涉入之深,远远超过其他行业。

比起发达国家完善的校车制度,比起美国用500多部法律为一部小小的校车保驾护航来说,目前推出《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还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在建立校车制度上,必须先让孩子们拥有校车,才能奢谈校车安全,否则一切恐怕还是不免坠入空谈。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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