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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县长怎成烂尾楼“代言”人?

www.fjnet.cn 2011-12-27 07:38  季建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09年,卢氏县县委书记、县长曾下发指示精神称“东城小区是一项德政、惠民工程”,并且在媒体上大力宣传东城小区建设。而就是这个家喻户晓的“示范小区、惠民工程”如今却成了恶名昭著的烂尾楼(见12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在市场经济时代,一些有钱和有经济实力的公司企业,常常请一些明星大腕儿来代言。可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请明星大腕儿来代言老百姓未必就认账。而且就是明星大腕儿来代言,也不敢说自己代言的楼盘,是“一项德政、惠民工程”。这样的话只有地方的领导说了,才有人认可、才有人会相信。

我们不知道卢氏县县委书记和县长,为骗人的房地产开发商“代言”,到底收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多少“代言费”。我们只知道在当地县委书记和县长的“代言下”,“卷钱工程”被贴上了“东城小区是一项德政、惠民工程”的商标。一百二十多位买房者的一生积蓄,全被房地产开发商席卷一空。而且我们还知道明星大腕儿为虚假广告代言,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而卢氏县县委书记和县长“代言”行为,到底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难道需要纳税人为领导们的“代言”行为买单吗?

就是这个所谓的政府“惠民工程”,却成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真空。是房地产开发商请的“代言人”太有实权,有关部门不敢进行认真监督,还是有关部门也被是房地产开发商“搞定了”?有一位业主说:“一套房子卖到八家,登记出来的是128户,涉及金额是1900多万。”政府的“惠民工程”真好干,只要房地产开发商把当地的领导“搞定了”,房地产开发商愿意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房地产开发商把楼盖好了,当地领导的政绩也就有了。房地产开发商搞不好“跑路”了,自有当地领导为房地产开发商收拾残局。

政府官员“代言”的楼盘,成了不折不扣的“卷钱工程”。这样的“坑民工程”,天地良心道德人性已经丧尽,当地官员所谓的“德政”又体现在哪里?难道当地的官员是把坑民、害民当成了自己的“德政”了吗?当地居民借款买楼、贷款买楼,辛辛苦苦积攒了几十年的积蓄,却被房地产开发商坑的一夜回到解放前,这就是当地官员的“惠民工程”。

县委书记、县长记成了烂尾楼“代言”人,这样的行为不仅坑害了当地百姓的利益,也严重地败坏了当地政府的信誉。对于当地领导的这种坑民行为需要严惩,对于打着“一项德政、惠民工程”的坑民行为,更需要严厉惩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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