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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湖南卫视“买脏”的特权?

www.fjnet.cn 2012-01-04 16:30  季建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插画师王云飞称湖南卫视跨年演唱会盗用其5幅作品。负责该晚会视觉效果的导演彭宥纶就此回应称作者“千万不要学某些国内设计没有眼界和格局保守”。之后彭宥纶就其言论和盗图行为道歉,称盗图与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无关,正与作者商讨赔偿事宜(见1月3日《北京晨报》)。

如果你的钱包被小偷扒窃了,你当场就抓住了行窃的小偷。被抓的小偷却对你说:“不要那么小气嘛,我只是在你的钱包里拿一点零花钱,你应该为此感到荣幸。”我不知道你们会怎么做。反正我面对这样的情况,马上就会挥起手掌来打他个满地找牙。虽然我知道小偷也有人权,失主也没有权利侵犯小偷的人身权利。但是我愿意为殴打这个不会说人话的小偷买单,并愿意为此接受经济上或是法律的处罚。

湖南卫视在跨年演唱会上,明明盗用了画师王云飞的5幅作品,人家还郑重其事地教育王云飞,“千万不要学某些国内设计没有眼界和格局保守”。我们知道许多小偷是很有“眼光”的,前不久山西一位国企老总,家中失窃被盗财物多达5000多万。我们更知道许多小偷是“格局不保守的”,他们见了谁的钱也敢偷,他们偷了谁的钱也敢拿出去挥霍。画师王云飞的作品被盗用,王云飞自己出面主张权利,却被“小偷”指为“没有眼界和格局保守”。这与“我偷了你的钱财,你应该为此感到荣幸”何异?

我不知道湖南卫视到底是怎样一个电视台,因为我基本上从来不看电视节目,所以我对湖南卫视孤陋寡闻无从了解。倒是通过其制作团队人员的烂人烂语,我们完全可以想见他们的道德底线。湖南卫视聘用的制作团队盗用了别人的作品,被人拆穿不仅没有产生相应的道德耻感,反而觉得作者应该“只会觉得非常荣幸”。这样的工作人员被人强奸了,会不会产生被人“临幸”的快感。一方面疯狂扒窃别人的作品,一方面又想对被盗的作者进行精神洗脑。这样的工作人员,既是“小偷”又是“流氓无赖”。

昨日,有关方面声称:盗用王云飞的作品属于“借用”。在作者没有授权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拿走别人的5幅作品使用叫“借用”。孔乙己如果地下有知,会不会为自己的徒子徒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感到自慰。一个充满着“小偷”和“流氓无赖”的群体,却自称自己是一个文化群体。他们把自己盗窃来的作品,当成是“教育”人民“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工具。这样的一群“小偷”和“流氓无赖”,却从事着文化事业和教育大众的活动,这才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该声明还声称此事与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无关,由制作团队全权负责。即使此事与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无关,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也属于购买“赃物”的行为。设计团队盗窃来的“赃物”是卖给了他们的,岂能与他们无关?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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