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男友出租”,个中危机不可不察

www.fjnet.cn 2012-01-04 16:34  郭杨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新年了,你需要一个男友应付家人吗?我需要钱,而如果你需要一个“男友”的话,那么我们合作吧。”昨天,淘宝网一个贵阳卖家在商品说明上打出这样一句话。以往过节是征一个男友回家交差,但现在出租“男友”回家过节已经在网上明码标价叫卖了。(1月1日《黔中早报》)

“出租男友”、“合约男友”……之前,类似字眼一直存在于影视剧中,甚至不乏浪漫色彩——因为,出租者与被出租者,大都会在荧屏中演绎一段好看的爱情故事。但在现实中,有关爱情的租售,一开始就注定了其悲剧性——因为,感情的浪漫与不确定性,与市场、价值规律是那么的风马牛不相及。如此,“出租”与“男友”的搭配,注定产生一个怪胎。

现实的悲剧性注定了“出租男友”的“难得善终”,这可算作男友出租的危机之一。在商家挖空心思寻找商机,而一些“需要钱”的人挖空心思自我兜售的背景下,“男友出租”终于以一种契约的严肃姿态,明码标价地出现在了市场中。这背后,本就有着现代人在感情、信任问题上的诸多失落,可见在距离越来越近的背景下,心灵与心灵却是越来越远。而在“男友出租”的尝试结束之后,难道不是感情的进一步失落,心灵危机的进一步深化?

更重要的,抛却这种情感失落不说,“男友出租”里可能潜藏着的诸多具象的危机,也不可不察。

首先,对于出租者来说,你不知道将要租来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人不是物,人性的复杂与纷繁,不像物品属性那么一目了然与规范可控,如果租来的男友见色起意或者见财起意,对于租客本身,都是一种威胁。更何况,还有拉手、接吻、订婚、陪婚、试婚、举行婚礼等非常规项目,在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没有系统的行业监督之前,很有必要好好忖度一下个中利害,不能为了出租男友而“引狼入室”。

其次,既然是一种基于买卖关系的商业行为,就应该防止欺诈的发生。即便是没有灵性的物,商家也可能让其七十二变,最终成为圈钱、骗钱的工具,更何况是商家这边“发往”买家的、活生生的人,这中间会不会有合谋?价格与价值不对等?这都是需要谨慎思虑的问题。

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物质生产与流通的极大便捷。也许,在将来,真的会有法律规范下的“男友出租”,毕竟,服务也是流通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法律法规没有健全,“男友出租”尚缺乏操作性、属于小概率事件的当下,还是应该慎之又慎。而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着手审查这一做法,尽快制定出相关规范,保障这个市场的合理性。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