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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用不应在金融业越俎代庖

www.fjnet.cn 2012-01-12 08:56  马红漫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召开的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央行已明确提及将在本年度“进一步做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准备工作”。这或许意味着,久未破局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在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以存款保险制度代替既有国家信用的隐形担保,有利于全面保障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通过开放金融市场竞争,倒逼存款性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最终实现对广大公众的利益保障。当然,存款保险制度在试水初期必然会面临各种阻力,但这不应成为阻碍改革的绊脚石。

长期以来,我国实际上是由国家承担了存款的保险责任,对市场退出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实行优先偿付和全额收购政策。这一体制下,储户固然对银行储蓄的安全性多有信心,并习惯于将银行、特别是大型国有银行资信水平等同于国家信用。殊不知,正是因为国家信用的越位呵护,致使商业银行的生存与竞争压力骤减,随之而来的道德风险难以受到约束。诸如,对储户服务柜台窗口偏少、服务态度冷漠、用户排队时间偏长等问题的反映,迟迟难以见到银行方面的反馈和实质性改进;又如,银行拥有对各项中间业务收费的绝对话语权,虽有银监会发文要求规范,但却未能根本性改善银行滥收费现象。特别是大型国有银行,在历次增加收费种类、提高收费标准的过程中,均充当了排头兵的角色,它们凭借强大的网点规模优势丝毫不会担忧中小银行趁机“攻城略地”,而最终结果往往是中小银行在收费方面接连跟进,并让广大储户失去“用脚投票”的机会。

应当指出的是,我国存款类金融机构长期过度透支国家信用,只会在安逸中丧失竞争实力,继而导致整个金融领域的风险潜滋暗长。而且,大型国有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更多参照行政指令而非市场考核指标,由此导致金融活力受损、经济效率受挫。对于各级政府而言,银行是关系国家金融命脉的重要机构,银行通过破产程序退市将波及社会稳定,政府也不愿意看到这一幕发生。恰因此,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因道德风险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往往依靠财政注资来解决,从而使政府实施这项制度的成本越来越高。说到底,财政资金的来源是广大纳税人,这意味着广大国民一直在为金融机构的低效“买单”,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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