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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众,不能光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www.fjnet.cn 2012-01-17 16:19  毛忠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摧花恶魔”叫郑某贵,45岁,江西铅山人,曾是某单位司机,下岗后游手好闲,迷上赌博,输钱后,他起了抢劫的念头,盯上了清晨下班的年轻弱小女工,购置了胶带、绳子等作案工具,专门尾随独自回家的女工,趁其在家开门时动手,然后抢劫、强奸。(1月16日《海峡导报》)

有两个19岁左右的女孩遭遇郑某的毒手,民警提醒,女生单独行走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开偏僻小巷,防范陌生人尾随。

这一建议是不错,就像昨日导报同一版面报道的,女孩警惕性低容易丢东西,又是年底,正是小偷歹徒愈发猖狂的时候,提醒一下是有必要的,但毕竟人都难免有不小心的时候,就像这两个女孩,上完夜班回家,一身疲惫,一心想快点回到家,警惕性自然要降低。因此,在保护民众安全方面,还应有更多的措施。

预防胜于治疗,如果事先有防范措施,类似的事件应该是能降低不少的。比如说,警方应该加强巡逻,提高巡逻的密度和宽度,还可以发挥联防队的作用,甚至还可以联合保安、热心民众等来加强巡逻,尤其是夜间的巡逻,以便能及时的发现坏人和阻止歹徒作恶。另外,厦门企业多,工人自然也多,而且一些企业实行倒班制,如两班倒、三班倒等,对于这些夜间、清晨下班的工人的安全,也要格外重视。对此,可以建议相应企业将各班的下班时间都尽量调整到同一时间段,在同一时间段内上下班的人多了,也相对安全一些,也便于保护,还有,警方还可以联合各厂的保安一同出力等等。总之,应该多做工作防患于未然,尤其是在年底。

同样的,对于工人的工作上的安全,也不应止于提醒。同样是16日,《厦门商报》报道,2011年厦门共发生27起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7人,其中高空坠亡13起,占了近一半,原因有高空作业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没有系安全带、机器操作不当等。

对此,安监局提醒各相关企业和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施工时一定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同时注意周边环境变化,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以免发生意外——这样的提醒显然也是不够的,比如说一些公司企业,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图省事节约成本,对于工人的安全未必能够尽心尽力,而工人博弈能力弱,缺乏话语权,或是自我保护意识和知识不足,在这各种因素作用下,不少工人就置身于危险之中。因此,安监局等部门,就不该停留于提醒,而是应该主动的出去检查,以管、罚来促使企业加强工人的安全。

总之,提升民众的安全,保一方群众的平安,相关部门是有很多事情可以主动去做的,也是应该要做的。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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