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警察如何炼成千万“负翁”?
www.fjnet.cn 2012-02-16 15:27 季建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林某滨穿着警服,戴一块价值20多万元的名表,“一手路易十三,一手近万元的好茶”,满嘴是各类赚大钱的名目,凭此他诈骗了2600多万元(见2月15日《东南早报》)。 一个在职的民警却摇身一变,成了诈骗2600多万元的千万“负翁”,这样的现实颇有戏剧性。我们发出这样的强烈感慨,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应该是一片净土,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应该是铁板一块。而是想更深入认真地剖析一下,在职警察是如何炼成千万“负翁”的? 与林某滨一起读过书的民警告诉记者,在林某滨当年实习期间很少见他到派出所,后来才得知他跟所领导说公安局某副局长是他的亲戚,希望能得到照顾。当然,这层亲戚关系是他瞎编的。一句谎言就可以让林某滨,游离于单位的管理制度之外。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多么地不堪一击,甚至于不堪于一句谎言的攻击。公安局某副局长的假亲戚,却攻破了公安机关管理上的真制度。 在翔云派出所、在乐峰派出所,在由穿山甲和路易十三做主角的野味大餐后,在许多人的眼里,林某滨“很优秀”,也成了红人。俗话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林某滨的一份厚“礼”,就能堵住许多人的嘴巴。不管你的钱财是怎么来,只要能让你身边的同事得到一点好处,他们就会对你另眼刮目相看。评价一个人优秀的标准,不是这个人工作是不是优秀,而是这个人有没有钱,能不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利益和好处。当见利忘义的心态遮蔽了双眼,正确的价值评价观也会坍塌。 从2009年4月开始,林某滨就开始出手很大方,开名车、戴名表、穿名牌、抽软中华。难道林某滨这种与其公务员身份不相符的穿戴打扮,就没有引起林某滨上级领导的关注。难道林某滨这种与其公务员收入不相符的奢侈消费,就没有引起林某滨上级组织部门的高度重视。即使在其单位和组织部门的调查过程中,林某滨以自己做生意赚来的钱的名义来应付调查,但是这也不符合公务员不能经商做买卖的有关规定。 林某滨不是那种游走于江湖的骗子,他有单位、有组织,而且还要接受单位和组织的管理。而且对于打击犯罪的公安机关来说,就是通过蛛丝马迹的异常迹象,来调查犯罪行为的执法部门。林某滨的高调露富现象,为什么就不能引起林某滨上级领导的重视。林某滨一掷万金的“晒富”行为,为什么就引不来公安机关组织部门的调查。在职警察炼成了千万“负翁”,难道只是他一个人的个人问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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