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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少女毁容案重走药家鑫案弯路

www.fjnet.cn 2012-02-27 11:00  沈  彬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上周末,一则“官二代求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新闻激起了舆论怒火。受害少女亲友网上发帖称:2011年9月17日,17岁高中生周岩,因屡次拒绝“官二代”陶汝坤(17岁)的求爱,竟被陶烧成重伤;凶手陶汝坤的父母为合肥市审计局、规划局干部;因受害人家属拒绝在关于“认可陶汝坤当天积极救治和自首”的材料上签字,凶手父母不再支付治疗费用,受害人被迫出院。

“官二代”的敏感词,再配上女孩受伤前后的照片,点燃了公众的怒火。就在网上一片“枪毙凶手”、“深挖背景”的呐喊声中,2月25日,沉默多天的陶汝坤父亲突然在网上发声:他们已支付了33.86万元医药费,不欠医院任何费用。相反是受害方“狮子大开口”——一开始索要1000万元,后降至600万元,到2月12日变成280万元外加一套住房,他们无力承担,这才有了周家上网发帖的事。而周家则在最新回应中否认曾漫天要价,并称这是陶家转移视线,自己是无奈才提出要求。

双方针锋相对,公众莫衷一是。这与药家鑫案有几分相似。在药案初期,药家有背景、枉法操作的传言泛滥;药家鑫亲属又没有做出及时回应;更糟糕的是,当时司法机关对法庭里“主场民意测验”、药家鑫在看守所里唱歌等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形象的事件,未做必要澄清。最终导致一次普通刑事案件“敏感化”,升级为一场社会对立,深深伤害了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在“张显索赠”闹剧发生之后,相信公众对于正义的内涵有更深的理解:浮夸的词藻,不能代替法律;回避质疑,只会放大矛盾。

其实,受害方、凶手家属都是当事方,各自表述都有一定倾向,某种程度上都企图利用舆论,这是现代舆论环境下的必然。作为理性的公民、负责任的媒体,应有自己的判断。

就合肥毁容案来说,首先是要回归真相——这是一起普通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还是官员枉法救子? 这是一切议论的事实基础,不能只听一面之词,现在当事双方说法如此对立,公众期待全面、及时、中立的权威声音。

然而遗憾的是,权威信息相对于网上传言过于稀薄了——25日,合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对此案仅有简略的披露:2011年9月17日,陶某某与周某因琐事发生口角,陶某某用事先准备的打火机油泼在周某身上并点燃,致使周某多处受伤。之后陶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逮捕。陶某某一直羁押在看守所,未被取保候审。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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