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局长被免的处理究竟是重是轻?
www.fjnet.cn 2012-02-27 13:37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纪委向媒体宣布,免去利用公款旅游的何旅华龙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消息公布后,有深圳公务员替何旅华不值,认为众多部门都在大运后出外旅游,何旅华被免职有点冤。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公务员说,众多政府部门都有出外旅游的行为。从备战大运开始,各政府部门都放弃休假,劳累一年多,在大运后出外休息下不为过。(2月26日《羊城晚报》) 何旅华被免去龙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这样的处理究竟是重是轻,不同的人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理解。纪检监察部门认为,这是在依法依纪办案,这样的处理当然是“责罚相当”;有的公众认为,这是有关部门迫于媒体和舆论的压力做出的从重处罚,因为在此之前公开的“初步处理”是,公开检讨和退回旅游费用;有的公众则认为,这样的处理依然过轻,或许风头过后何旅华又会“东山再起”,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而与何旅华同为当地公务员的“同行”却明显觉得,这样的处理太重太冤了,在他们眼里这样的事既普遍又正常,为什么不查处别人唯独处分何旅华?难道仅仅因为何旅华“运气”不好,被网友曝了光? 何旅华的处分在不同人群中产生重大分歧,暴露出了个大问题。说实在的,对于作为关注此事的大众来说,并不是非要对公款旅游的官员都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而后快。公众期待的是,依照现行的党纪国法规定,该怎样处罚就怎样处罚,既不要迫于媒体或舆论的压力而人为加重,也不要“官官相护”而低调处理甚至“放过一马”。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公众都需要得到一个明确清楚、令人信服的理由——有关部门做出处分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处理? 令人遗憾的是,现在对公款旅游官员的处罚往往对问题的性质讲得比较明白,对为什么这样处理却讲不出章法,而且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事件中又往往有着轻重不同的处理。据报道,这次对何旅华的处分,有关部门认为其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07年4月颁布以来,早在各大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为何不说出依据全文44条中的那些条款做出的处罚?难道还要公众逐条逐款对照去找“有关规定”?因此,与把涉及问题讲清楚、透明化同样重要的是,要把处理的过程以及处理的依据也讲清楚、透明化。这样做,不但受罚者心服口服,公众也不再质疑,更能起到警诫后人的作用——如有再违反者也按此办理。如此一来,对何旅华的处理究竟是重是轻,恐怕也不再是一个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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