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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月嫂工资指导价我看行

www.fjnet.cn 2012-03-05 15:33  小李和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期,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出台或拟出台保姆限价令。福建省家政行业协会目前也在积极酝酿福州月嫂工资指导价。制定指导价这样的行业自律行为能否成为规范家政市场的灵药?对此,福建省业界呼吁,为家政行业的良性发展,还需政府、协会、企业三者联合共同监管。(《东南快报》3月5日)

一些城市要给月嫂工资出台指导价,立即招来很多人反对。反对者言之凿凿,有人说它不合情,月嫂本来就是社会弱势群体,而能请得起月嫂的家境殷实,对月嫂限薪无异于劫贫济富;有人说它不合理,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理应由市场确定,碍不了政府什么事;有人说是多管闲事,应该去管管垄断行业的薪酬。政府要给月嫂工资指导价,就像点燃了火药桶,把“全民弱势心理”的民众积压的怨愤一股脑的喷发出来。

应该说,反对者不无道理,如果立场鲜明地反对反对者就是对基本常识的不尊重。

但是,细细品味反对者之前提,他们反对的是“限薪”,即压低月嫂的工资收入;而他们反对的前提是“月嫂市场火爆”“工资爆涨”。近些年,紧随GDP一路飙涨的就是物价,而普通民众的收入却停滞不涨,这本是令人费解的事。但更让人气愤的是一些特殊垄断行业,一边哭穷要国家“输血”,一边积极创造“福利神化”,把全民财富“集团化”。中国民众向来“不患寡而患不均”,在月嫂“限薪”一事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在情理之中了。因此,与其说是民众反对月嫂“限薪”,不如说是对当前收入分配现状不满的折射。

不过,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思考。假如,月嫂需求不旺,或者行业混乱无序,就像这些年海量大学毕业生找工作被无情“剥削”一样,雇主和月嫂中介公司为了获利,让整个市场出现“没有最低只有更低”工资。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众正义的举措是不是要呼吁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保护月嫂权益?

其实,政府指导价没有强制性,它并不会妨碍市场的主导作用;制定指导价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一种正义的“表态”,也即政府需要有一个鲜明的立场: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在操作上向弱势群体倾斜,比如,可以限制“最低工资”,而不限制最高工资;限制中介公司分层比例;切实落实社会保险等等。

国强民富和谐生,劳心劳力无贵贱。在国家“蛋糕”做大的同时,民众期待合理划分“蛋糕”,国家亦对此提出过很多措施。此时,各地政府应该有所作为,这些作为只要着眼于合理划分“蛋糕”,我看行。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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