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摊派高价小推车缘于权力匪化
www.fjnet.cn 2012-03-06 10:39 刘凯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行政许可法》对执法机关的行政行为本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收费必须有可信的法律依据。城管局管理摊贩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合理合法的摊点只要缴纳了税收和必要的管理费用后,就根本没有义务另外购买什么小推车。城管部门借监管的权力便利,以“规范管理、统一管理”为借口,以“不能做生意”相威胁,向小摊贩摊派“城管牌小推车”,实质是赤裸裸的权力寻租行为。城管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公共权力,这种权力就是为公众提供服务,为城市环境服务,现在,法律授予的公共权力竟被城管人员用来换取创收,其本质就是权力的商化、匪化。 在执法经济思维与城管执法匪化广为舆论所诟病的当下,从保护城市环境与摊贩合法权利的角度考虑,城管本应该清清白白,妥善处理与小摊贩的关系,改变城管的负面形象。然而,城管部门却以“规范管理、统一管理”为名,公然出售公权力,向摊贩强制摊派“城管牌小推车”,实际上是带头破坏了对法律与道德的信仰,更是隐喻着彼此之间存在利益交换。而这种利益交换必然滋生出更多的腐败与城市管理难题,不仅城管部门信誉会贬值,整个政府的公信力都会遭到破坏。 为了维护政府部门的执法公信力,营造和谐的城市环境,保护摊贩的合法权益,对商化、匪化的城管权力动手术,是时候了。如果不采取措施规范城管部门执法权力,压缩其权力空间,健全严格的监督机制,启动问责程序乃至司法程序;如果没有一个依法行政的执法环境,权力脱缰与利益冲动的合谋会让执法经济成为千年老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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