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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投毒案 解决自来水才是长远之计

www.fjnet.cn 2012-03-07 11:01  张洪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据郁南县有关部门今天上午通报,近日,河口镇和都村委下榃村发生一起食用井水投毒案,村中一名老人和一男孩的死亡可能与此有关,另有6人身体不适住院。目前,梁惠芳、张火焕、徐结霞、张伟祥、张锦才、唐其英等6人已被送往梧州市桂东医院和工人医院实施紧急救治。(3月6日大洋网)

水井被下毒,感觉很新鲜。一是向水井里投毒的不常见,二是这些年来,大口井在北方使用的已经不多见,何况是经济发达的广东。抓住罪犯是当务之急,但解决自来水才是长远之计。

查阅了一下资料,发现河口镇在沣河与叉河汇合处的西岸,地处本县几条主要河流的交汇处,水资源不缺。因为大口井属于开放式水源,水质不稳定、易污染,而常年使用大口井,由此产生的不仅仅是不方便、不卫生,从大口井提水不安全,更容易引起类似此次投毒的不安全因素,让村民使用自来水势在必行。

使用大口井饮水,可能是当地民众习惯,但是作为地方政府,就应该以这次投毒事件为契机,引导民众卫生用水、安全用水。在北方一些地区,在使用自来水之前,有一个用压水井的过程,每家每户自己打“压水井”,消除了大口井的弊端。而对于河口镇来说,建设村自来水厂,或者由镇自来水厂集中供水则是一个上策。

河口镇从古至今,经济基础一直比较好。早在1984年已经正常通电,全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镇区面积不断扩大,在2006年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159万元,增长21%。而且该镇建有自来水厂,只要稍微追加投资,就能满足村民的生活用水。

科学发展观指出,要让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而饮水安全是民众最基本的生活保证。河口镇的大口井已经用血的事实来证明确实是不安全,急需当地政府拿出行动,尽快让当地农村用上自来水,能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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